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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郭蘭芳 我2000年2月因去北京上訪,被拘留後工資降了一半,調出了原單位,2000年10月因發傳單被拘留後被開除公職至今,2002年7月又因講真像被惡人告發後被判勞教兩年。在這期間因學法少,有時又對大法有點懷疑,又受邪惡的迫害,所以說了和寫了很多對大法、對師父不敬的話。出獄後,通過和學員們的相互交流、以及不斷的學法,我深深的認識到了自己以前的所作所為實際是對邪惡的一種妥協,是對大法不負責任的一種表現。現在我嚴正聲明,我以前向邪惡所說和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從今以後我一定要認真學法,保證正念正行,理智的去講清真象,救度世人,真正負起作為一個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所應負的責任。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7/851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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