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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翟利 在1999年底,因去北京上訪,為修煉討個公道,被邪惡抓回,判兩年勞教,在勞教所,因學法不深,常人的觀念很重,在邪惡的壓力面前承受不住,寫了“保證書、決裂書、悔過書”,給大法造成很大損失,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我的所作所為不符合大法標準的我嚴正聲明全部作廢,我決心緊跟師父堅修到底,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7/851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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