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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高秀蘭 由於自己學法不深,99年7月23日在派出所、8月在村委會寫了“不煉功”的保證書,辜負了師父的慈悲苦度,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我嚴正聲明所寫的“保證書”和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我堅信大法,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8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7/851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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