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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劉小蘭

    我99年得法,得法後,身體變化很大,確實一身輕。精神上沒有壓力,懂得人生的真正意義。從大法受到邪惡干擾後,作為大法弟子,有責任保護大法和洪揚大法,講清真象。為了更多人了解法輪功,更多人得度,2002年1月19日晚與一位同修貼條幅,在“110”門口被邪惡迫害,並非法抄了家,送進看守所。由於學法不深,怕心和常人心所制,違心寫了“保證書”,一直以來,我感到深深的內疚,對不起慈悲偉大師父,辜負了師父慈悲苦度。我不能因為做錯了不想改正,我要珍惜這最後的機緣。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向邪惡所寫、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保證作廢。對邪惡舊勢力安排全盤否定。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作的三件事。在正法中和救度眾生中走自己的路,完成自己的使命。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8/852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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