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包榮華 我於99年7月20日去向省政府要大法負責人,當天被收禁起來,說了姓名、地址,當天晚上市公安局派人接回。從那開始街道經常到家看看去沒去北京,然後我要搬回照顧父母,他們說:“你寫個保證吧!那你搬哪我們也不管了。”當時我也不想寫,他們說寫吧!意思不寫搬走也不行似的,我想寫就寫吧,反正不是我真心的想法。我現在悟到這個“保證”是絕對錯誤,所以我聲明我寫的“保證”和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做一名助師正法、救度眾生的真修大法弟子。做好師父交給我們的三件事,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堅修大法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8/85219.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