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施緒香 1999年7.20,邪惡一開始迫害法輪功時,孩子替我寫了“不修煉”的保證書;我違心的簽上了自己的名字,邪惡要法輪功的書和師父的像。當時我犯了一個大罪,錯誤的把大法書和師父的像給了邪惡。回家知道不對了,這不是把師父出賣了嗎?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經過這幾年看書學法,提高了認識,以前的嚴正聲明是別人代替寫的,修煉是嚴肅的,任何人不能代替,今天,我要親自向恩師請罪,在修煉這條路上加倍努力,做好當前的三件事,助師正法,走好自己修煉的路。聲明“保證書”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8/85219.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