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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任珍妮

    99年7.20以後,受到江氏邪惡集團的迫害,自己的執著心沒去,2000年主動接受了洗腦,這幾天來,想起這件事就非常後悔,悔恨之意無法言表,是師父的大慈大悲再次給了我這次機會,我一定要做好師父要求我們做好的三件事,擔負起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重大使命和責任,堅信師父,堅信大法,一定要跟師父回家。我鎮派出所警察讓我寫的“保證書”,從即日起全部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8/852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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