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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淑芳 我於96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因做大法的工作,被邪惡非法送到勞教所,由於我不配合邪惡,邪惡讓我家人去交了1千元錢,強逼我兒子替我寫了“悔過書”,還有其它材料,接我回家,當時由於自己私心重,正念不足,上了舊勢力黑手的當。通過學法,我要徹底否定舊勢力,嚴正聲明我兒子替我說的、寫的背叛師父、背叛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從今以後我要多學法,做好師尊教我們做好的三件事,加倍彌補損失,跟上師尊的正法進程,跟師尊一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8/852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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