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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銀秋 我66歲,於1998年元月有緣的法。後因講真像發資料,壞人告密,被惡警抓去關在拘留所裡。18天後,他們代我寫了“保證書”,要我簽字,我沒有守住心性,簽了字,還按了手印。回家後,悔之不已,我算甚麼大法弟子呢?真修弟子要放下生死,我給大法起了多不好的作用。特此聲明“保證書”作廢!珍惜慈悲的師父再給弟子的一次機會,彌補以往之過。以後我要繼續向世人講清真象,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8/852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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