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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鄭麗君 我1998年10月份得法,得法後按“真善忍”做好人、更好的人,隨著思想道德品質的昇華,身體的變化很大,以前身體的幾種疾病,很快就痊癒了。2002年9月28日,因說真話、證實法輪大法是正法,被當地派出所非法扣留,一個月後被非法投入勞教所,非法教養兩年。在勞教所裡,在惡警們的強制迫害下,寫了“三書”。現嚴正聲明作廢。決心勇猛精進,堅修到底,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8/852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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