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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敏 我曾經在勞教所為了爭取早日獲得“自由”而出賣師父、大法、寫“三書”、送“錦旗”、主動交大法書籍、表演攻擊大法節目“三句半”,配合電台造假尋取節目,替同修答攻擊大法的試卷等。歸正後沒能從根本上認識到自己的執著,抱著怕被落下圓滿不了的強烈有求之心去講真象,結果當場被抓。由於長期邪悟,沒能從法上正悟,沒能堅信師父,簽了同意“出去後不發光盤、傳單”的“保證”,行為再一次違背大法,給邪惡提供了迫害我的藉口、生存的空間。在此我鄭重聲明,自99年6月至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都作廢。否定和舊勢力的任何約定,我的一切全都由師父安排,走好最後的路。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8/852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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