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廖邦貴 2003年11月,惡警非法將我綁架到看守所,在邪惡窮途末路時放我出來,由於法未學好,堅定不夠,當時沒有看到釋放證上有污蔑大法的字句,當我簽了名時才發現,邪惡要我蓋手印我沒蓋,當時也沒毀掉它,有損大法形象,配合了邪惡。特此嚴正聲明,以前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徹底決裂舊勢力,加倍彌補自己的過失,做好師尊安排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8/85219.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