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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雷平華 2001年5月,我去天安門打橫幅證實大法,被抓後,由於怕心,我說出了姓名、地址,我想家�堿ㄔX所不知道我煉功,我就和北京警察說“我不是煉法輪功的“,他們打電話核實後,放了我。現在我知道做錯了,我聲明作廢,以後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我都要做個真正的大法弟子。今後加倍彌補。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5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8/115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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