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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蔡淑芳 從99年7.20至今,我的心忐忑不安,因為我在縣公安局,看守所,教委,學校領導的高壓下,做了很多不符合大法的事,如:交大法書、交師父的法像、煉功帶、寫“保證書”、簽字,說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話。包括自己的家人、親人做了對大法不利的事等等。總之在邪惡的威脅高壓下,所說、所做、所寫的統統作廢。從今後起做一個堂堂正正的真修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8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8/852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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