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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唐珍 我於2002年夏季,因散發真像傳單被邪惡非法綁架,並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在被非法關押期間,由於邪惡的迫害承受不住,違心的在“不修煉”的“保證書”上按了手印。現嚴正聲明:在邪惡迫害下所按的手印作廢。做好師父所說的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8/852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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