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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琳琳 我1997年10月得法。1999年12月因堅持修煉而被學校強制休學。後因上訪、到外面煉功、去天安門證實大法而被關進看守所、拘留所,2000年11月被勞教。由於自己怕心重、正念不足以及執著圓滿而被舊勢力鑽了空子,寫了“三書”,做了一個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做的,玷污了大法。2003年6月1日,我從內心認識到邪惡所謂的“轉化”就是將好人轉變成壞人。看了師父的後期講法,心中更明朗了,從而重新走入大法修煉,並認真做好“三件事”。2004年4月,由於對情和色的的執著,忽視了學法、發正念、講真像救度眾生,從而又被邪惡鑽了空子,違心的寫了“不煉功”的“保證”。我又後悔,又羞愧。我不能再拿師父的慈悲開玩笑了。我今天向師父保證:從今以後,我一定好好學法、修煉自己,認真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該做好的三件事,否定一切舊勢力的安排,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9/853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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