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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銀秋 我於1998年元月有緣得法。後因講真像發資料,壞人告密,被惡警抓去關在拘留所裡。18天後,他們代我寫了“保證書”,要我簽字,我沒有守住心性,簽了字,還按了手印。回家後,悔之不已,我特此聲明“保證書”作廢!彌補以往之過,以後我要繼續向世人講清真象,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9/853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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