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巧玲
简介:
顾巧玲(Gu,Qiaoling),
女 ,
年龄未知 ,
与丈夫祝学双皆为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法轮功学员,家住密山市兴凯湖农垦社区(原名:密山市兴凯湖农场)。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五日上午,兴凯湖农场综治办人员史彦杰通知顾巧玲,称她的诉江状被退回农场了,所以要拘留她。顾巧玲说第二天找副局长张华年问问。十月二十六日,顾巧玲找副局长张华年问,张华年说不知道,她就找史彦杰讲真相,史彦杰把顾巧玲扣留送到拘留所。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二日下午三点多钟,顾巧玲和一老年法轮功学员在街上讲真相时,被兴凯湖公安分局副局长张华年夥同史彦杰密谋绑架,晚上五点多钟老年法轮功学员被女儿接回家。晚上六点十一分,顾巧玲被综治办主任史彦杰送往密山市农垦分局连珠山看守所非法拘留。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早上7点多,顾巧玲在密山市街上发放真相资料时,被密山市第一派出所便衣警察绑架。随后她丈夫去派出所要人时向警察讲真相,警察说发资料是违法的。她丈夫向警察要文件,问哪一条文件说发资料是违法的?警察说没有文件。最后顾巧玲遭警察非法拘留15天。 法轮功学员顾巧玲在密山市街上发放真相资料时,被密山市第一派出所便衣警察绑架。非法拘留7天,于二零一九年一月五日回到家。 二零二零年十月一日那天,顾巧玲正在发真相,遭恶人举报,派出所大白天当场绑架顾巧玲,同时撬门入室抄家,把她的丈夫祝学双一起绑架送进鸡西看守所,祝学双于十月三十一日被释放回家,顾巧玲仍被非法关押在鸡西看守所。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四日,顾巧玲被黑龙江垦区建三江农场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六日晚间6点多钟,治安大队长冯辉和另一个警察,到祝学双家让他在建三江检察院非法批捕《顾巧玲批捕通知书》上签字,祝学双拒绝,没签。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七日下午,黑龙江垦区红兴隆农场法院(双鸭山市)对顾巧玲非法开庭,视频开庭。红兴隆农垦检察院冯飞出庭公诉。冯飞出示:黑龙江省垦区红兴隆农场检察院:黑红检诉刑诉(2021)17号起诉书,在起诉书上罗列构陷在顾巧玲身上和家中收缴法轮功物品1237件,建议判刑3年、并处罚金。 辩护律师指出:本案审查批捕和侦察搜查程序违法,认定涉案物品为邪教宣传品证据不足,涉案物品数量和来源不清,且顾巧玲无刑事犯罪,指控其犯罪不能成立。本案由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牡丹江分局立案侦查,红兴隆检察院审查和提起公诉,依法不应由建三江检察院行使批捕和管辖权,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错误。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侦查机关传唤顾巧玲并对其住宅搜查,顾巧玲没在现场,也没让顾巧玲家属见证搜查过程,导致相关涉案物品存疑。顾巧玲保留物品共76册,数量极少,是个人阅读学习所用,无刑事违法性,没有社会危害。本着人道人性司法的原则精神,当宽容对待,公正裁判,立即释放。非法庭审到下午3点多钟结束,没有宣判。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红兴隆农垦法院非法宣判,非法枉判顾巧玲2年,罚款2万元(黑龙江省红兴隆法院刑事判决书(2021)黑8109刑初44号),刑期从二零二零年十月一日起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红兴隆法院审判长王晓东,陪审员徐镇明、于装军,法官助理王凤凯,书记员吴迪。判决书上诬陷顾巧玲的证人有:穆丽丽、王春英、许素荣、刘江业。非法庭审时证人没有出庭作证。
迫害类型:
非法拘留;
绑架/劫持;
抄家;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密山市兴凯湖农垦社区顾巧玲被非法枉判两年
黑龙江垦区牡丹江分局兴凯湖农场顾巧玲被红兴隆农场法院非法开庭
2020年黑龙江密山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
黑龙江法轮功学员顾巧玲被非法关押在鸡西看守所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14794.html#2011723301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14884.html#2011922564
二零一九年一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80076.html#1915232639
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79618.html#19110745
2016年鸡西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事实
黑龙江省密山市法轮功学员顾巧玲被绑架
相关单位及个人:
黑龙江省密山市兴凯湖农垦社区
场长;曲凯
治安大队长:冯军,40多岁。
派出所所长:杨军,是从854 农场调去的,50多岁。
片警,沈旭东,40岁左右。
责任单位及恶人:
鸡西看守所
密山市第一派出所
建三江农垦区检察院
连珠山看守所
密山市兴凯湖农场
:
史彦杰
密山市兴凯湖公安分局
:
张华年
红兴隆法院
更新日期: 2022年3月6日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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