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秀芬
简介:
邓秀芬(Deng,Xiufen),
女 ,
年龄未知 ,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金盘桥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日晚上10时左右,梁顺景、邓秀芬夫妇在梅州城区江南团结路所开的电器厨器专卖批发店,突然冲进一大批梅州市与两区的国保警察检查抄家,抢走大法师父法像和三套大法书籍、真相资料若干及二部电脑、一部打印机、一部真相机、二个MP3、一部收音机、四部个人手机,汽车也被非法扣留,夫妇二人被绑架带走。中国移动梅州分公司技术人员黄海浪,现场协助警察定位。 之后,他们被劫持到梅江区公安分局非法问话和检查身体,直到次日凌晨5点左右,邓秀芬被量出血压高达180/230,由家属接回家,梁顺景则被非法关押在梅江区芹黄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下半年广东省被绑架法轮功学员梁顺景、邓秀芬(已回家)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一日下午,广东省梅州市梁顺景的家属去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要求归还被非法抢掳的银行卡、身份证等个人物品,国安的人说:“我要先请示领导”。 家属回到家后,公安局的人打电话给梁顺景的妻子邓秀芬,说:“明天早上9点钟,你到值班室门口等。”第二天,邓秀芬和其他家属一起去了公安局,以为是归还被抢掳的个人物品,结果邓秀芬被带进值班室问话,其他家属则不让进。 国安的人说:“上次去中医院,你的体检不合格,领导说中医院不属于市一级医院。”后来邓秀芬又被强行带去梅州市黄解兴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不合格放回家。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四日下午,公安局的人开车到梁顺景、邓秀芬共同经营的苏泊尔生活馆店铺,其中一人叫邓秀芬过去,要求其在对梁顺景的非法逮捕书上签字,邓秀芬不配合,并说:“他是做好人,我不签!”其中一人就恐吓说:“不签,就寄到你女儿学校去!”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六日上午,邓秀芬在店里收到了邮递员寄来的国安下达的对法轮功学员梁顺景的非法逮捕令。 梁顺景、邓秀芬夫妇被警察绑架后,夫妻开的苏泊尔电器店无人经营,面临关门。 梅州市梅江区法院在3月29日对梁顺景、邓秀芬夫妻非法庭审时,公然剥夺他们的辩护权和辩护律师的执业权,而且还报复性地将之前因高血压、肾病等而取保候审的邓秀芬关押于梅江区看守所。 梁顺景的辩护律师刘正清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针对梅江区法院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行为,向法院提出严正交涉,要求重新开庭审理。 法轮功学员梁顺景被非法判刑十年三个月,妻子邓秀芬被非法判刑十年,并且各罚款二万元,两人都提出要上诉。家属请的律师于5月27日上午前往梅江区芹黄看守所见了梁顺景和邓秀芬,并让他们在上诉书签字确认。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左右,梁顺景、邓秀芬夫妇请的律师到看守所会见了他们,得知梁顺景身体状况很不好。并向梅州中院重申此前梅江区法院在一审阶段的做法严重违反法律程序,非法剥夺两位当事人的辩护权,要求市中级法院遵循法定程序重新开庭,依法庭审。 据悉,梁顺景在此前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后身上长了三个肿瘤,这次律师会见时发现其大腿上的肿瘤比之前更大了,有拳头大小,屁股上的肿瘤也比鸡蛋要大,而且时常胸闷、心乱,睡眠不好,脸色憔悴,头发白了好多,人也比之前消瘦了很多。而其妻子邓秀芬高血压三级。目前他们均被非法关押在梅州市梅江区芹黄看守所。 据悉,邓秀芬疑于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七日被被劫持到广州市白云区的省女子监狱。而她的丈夫梁顺景则于8月23日被劫往四会监狱。 他们经营得好好的电器店——苏泊尔生活馆因夫妻俩双双被绑架,一度由读大学的女儿请人苦苦支撑,终因父母均被迫害而女儿学业正处关键时期,不得不在前段时间关门。 邓秀芬于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七日冤狱期满,已回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关押;
迫害亲属;
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执法犯法参加迫害-公检法系统又有四名官员遭恶报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84623.html#24112221428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84578.html#24111204437
广东省女子监狱近期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绑架、重判法轮功学员-广东省公安厅李春生被举报
夫妇均被冤判十年 电器店被迫关门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33866.html#169123220
广东梅州邓秀芬疑被劫持到三水洗脑班
夫妇被冤判十年-梁顺景身体状况堪忧
被非法判刑十年 广东梅州梁顺景、邓秀芬夫妇上诉
广东梅州法轮功学员梁顺景、邓秀芬夫妇遭迫害近况
广东梅州梁顺景辩护权被剥夺-律师要求重新开庭
2015年下半年广东法轮功学员受迫害案例综述
广东省梅州市梁顺景被非法批捕 家人遭骚扰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一)-320491.html#151214234428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金盘桥法轮功学员梁顺景、邓秀芬夫妇被绑架
相关单位及个人:
广东省女子监狱
罗晖,监狱长, 13609089493
樊文忠,政委, 13600048108
刘祖峰,副监狱长, 13922709936
杨东晖,副监狱长, 13924266899
刘翠松,副监狱长, 13922229355
何维真,纪委书记, 13924063161
张伟标,公司总经理,13609002202
张如春,副监狱长, 13903076858
肖颖,政治处主任, 13928764688
王平,原政委, 13922335192
陈育生,原监狱长 13688881628
骆洋萍,原副监狱长13924100263
尹利红,原四监区监区长 13600092711
郑珠娥,“610办”主任, 13802941626
刘伟珍。 “610”副主任 13924161807
于云霞,洗脑专干,13710305356
徐先银,洗脑专干, 13928529219
闵晓宏,洗脑专干, 13924185168
熊星,洗脑专干,13822295711
黄云英,洗脑专干,13924209138
黄淑燕,洗脑专干,13928868363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298号,邮编510405
李景言,局长,13922706099
张道坤,政委, 13602717488
林映坤,纪委书记,13826083168
陈志文,副局长,13802921833
刘任求,副局长,13922701317
刘宝松,副局长,13600460099
李惠忠,副局长,13922230866
广东省政法委
张虎,书记,13316811133
专职张庆宏,专职副书记(主管监狱迫害),13922221811
陈岸明,副书记,18816832233
贺建军,专职副书记,13922221373
有关单位和个人信息:
1、梅州市委“六一零”办(地址:梅州市江南机关路9号,邮编514022,综合业务科0753-2273823,传真0753-2278822,值班室0753-2273823)
2、梅县区“六一零”办(地址:梅县新城行政区,邮编514700,0753-2266158);
3、梅县区公安局(地址:梅县新城行政区,邮编514700,值班室0753-6111200、6111000,办公室0753-6111251,传真0753-6111121)
4、梅县区公安局国保大队(电话:0753-2581281,0753-2581283);
5、梅县区看守所(205国道梅县扶大段与梅州西环高速交叉处,0753-2514911);
6、梅县区“六一零”主任宋汉平:办公0753-2589348,宅电0753-2518701,手机13923011945;
7、梅县区“六一零”副主任刘奇谦(之前误作“刘其谦”):办公0753-2589659,宅电0753-2518887,手机13825983188;
8、梅县区“六一零”副主任高伟鸿:办公0753-2589659,宅电0753-2245054,手机13539198826;
9、梅县区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罗展雄:宅电0753-2523681,手机13923032638,梅县南口镇瑶上人;
10、梅县区政法委书记曾繁伟:办公0753-2589828,宅电0753-2255220,手机13802360111;
11、梅县区公安局局长黄黎明:办公0753-6111001,宅电0753-2156296,手机13902788993;
12、梅县区公安局副局长叶秋(专司迫害法轮功):办公0753-6111005,宅电0753-2223919,手机13823813048;
13、梅县区公安局副书记、政委杨启宇:办公0753-6111002,宅电0753-2278199,手机13923043111;
14、梅县区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刘文浩:办公0753-6111351,宅电0753-2526502,手机13902789641;
15、梅县区看守所所长张小县手机13802523265,黄荣山13823822183,宋增平13825980819,李永强
13502524590,岳立13823837326,薛花13923041326,叶安生13823825126,冯新昌13823810516,郑原梅1392304
1016,刘雄飞13823855031,何孝焱13823813030,刘益干13825988602,曾春英
13823829838,陈佩烈宅电:0753-2511225、13824588900,曾金祥13824585316;
16、梅县区“维稳办”主任廖法元:办公0753-2563293,宅电0753-2592308,手机13500120881;
17、梅县区“维稳办”副主任吴剑清(之前可能误作“吴镜清”):办公0753-2563293,手机13825981188;
18、梅县区“综治办”主任赖高峰:办公0753-2589699,宅电0753-2598722,手机13502331777;
19、梅县区“综治办”副主任陈维嘉:办公0753-2589696,宅电0753-2254101,手机13825987818。
责任单位及恶人:
广州女子监狱
梅江区公安分局
梅江区芹黄看守所
梅江区法院
梅州市中级法院
广州白云女子监狱
梅州市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24年12月15日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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