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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卫东

简介:
李卫东
(Li,Weidong), 男 , 年龄未知 ,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法轮功学员。

因当地实名控告江泽民,自2015年11初,由610指使国保大队及派出所、居委,对法轮功学员非法问讯,据目前所知至少15人以上遭到此次骚扰迫害,包括阿英,罗桂梅,王霞,乔光清,赵伟,汤志衡,李卫东等。法轮功学员稍有不配合者以送洗脑班及监狱恐吓。

法轮功学员乔光清、汤志衡、刘学道、胡学军均多次遭到610、国保、综治办及派出所人员骚扰、威迫写“五书”,其中胡学军2次被抄家无果,李卫东被叫去派出所威迫签字放弃修炼。

因邮寄真相信、派发真相传单,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九日,李铁刚、李卫东在花都被绑架,四月二十六日被非法逮捕。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被荔湾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被勒索罚金五千元,所谓法官是蔡正尧。

迫害类型:
骚扰威胁/恐吓绑架/劫持非法批捕非法判刑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广州市荔湾区法院至少枉判30名法轮功学员
广州市花都区法轮功学员因诉江不断受到迫害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众多法轮功学员受骚扰 威胁送洗脑班及监狱

责任单位及恶人:
荔湾区法院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990路车运动场站对面)邮编:510378<br>荔湾区法院办公电话:020-81266702 020-81600133<br>[刑庭] 02081600561、02081600795,传真:02081600563<br>院长:姚义堂02081600256、13808877393<br>副院长:何国秋02083006002、13802832908<br>副院长:杨伟军02081600399、18988932318<br>[办公室] 主任:吴伟华02081600759、18928919962<br>副调研员:刘元明02081600763、13076874951<br>[党组] 成员:胡海明02081607881、18928919948<br>[政工办] 主任:温里君02081600755、18926130102<br>[执行局 ]局长:招汝荣02081600772、18928919912 : 蔡正尧
花都派出所
花都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徐文科13902393115
花都610花都610工作人员:杨18102713618,郑虎13268213069

更新日期: 2025年10月24日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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