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吉春
简介:
冯吉春(Feng,Jichun),
女 ,
60岁 ,
辽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家住在朝阳市开发区七道泉子镇。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屡遭迫害,经常被跟踪,监视,闯入她家中非法搜查抄家。曾四次被非法拘留,约三百三十多天;两次被非法劳教、一次被枉判七年刑。十六年的残酷迫害冯吉春女士经历了九死一生。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九日冯吉春因为继续修炼法轮功被朝阳市“610”办公室、朝阳龙城公安分局警察黄殿相非法劳教两年,送往沈阳市马三家女子劳教所迫害。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八日,冯吉春终于回家了。回家的第9天警察闯入冯吉春家,以还继续修炼法轮功为由,将她绑架、拘留,又要劳教,劳教所不要才罢休。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八日,冯吉春去赤峰的同修家,刚出来走不远被赤峰市松山公安局警察绑架,抢走一万三千元现金,后被关进松山拘留所非法拘留。又非法劳教三年,在生命垂危之际,被送往呼和浩特市图牧吉女子劳教所。因为身体太弱,半月后劳教所放冯吉春回家,赤峰市松山公安局借机敲诈冯吉春家人5000元钱才放人。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朝阳市公安局利用手机监控再次将冯吉春绑架,同时抢走大法师父法像、书、MP4四台、手机三台、一托九刻录机一台,卫星接收器及辅料。家中有2000元现金、录音机两台、全被抢走。 冯吉春被非法关押近四个月后,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于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五日被判七年,送往辽宁省女子监狱。 刚被送进去时,冯吉春被单独关一个屋里长达45天,监狱长时间不许她睡觉,由犯人姜黎文、尹桂香体罚,经常打骂,利用各种手段折磨逼她放弃修炼,给她精神肉体都造成了极大伤害。 七年的遭遇与非人折磨让冯吉春经历了九死一生,她于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四日迫害刑期满才被放回家。 二零一五年六月份,冯吉春向最高检察院和法院邮寄《刑事控告书》,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日上午,冯吉春在讲真相的途中被新华分局便衣绑架,新华分局当时欺骗她女儿说是非法行政拘留15天。当她女儿满心期待去拘留所接母亲时却被告知母亲已经被转去了看守所。至今整一个月,家属都没有见到冯吉春本人,也没有得到任何相关消息。冯吉春被非法关押在朝阳市看守所至今(二零二四年十月)。现在冯吉春被新华分局与龙城检察院合谋构陷到龙城法院。 近日(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得知,新华分局、龙城区检察院、龙城区法院合谋构陷,秘密枉判冯吉春一年半。
迫害类型: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剥夺睡眠 ;
非法劳教;
绑架/劫持;
非法判刑;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曾遭两年劳教、七年冤狱-辽宁冯吉春再被枉判
辽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冯吉春被构陷到法院
两年劳教、七年冤狱-朝阳市冯吉春控告江泽民
相关单位及个人:
朝阳市龙城区法院院长张文元0421-3813482
刘明镝 庭长 刑庭 3886831 13464265288 ;15566796831
龙城区检察长
孙文科 检察长15942166888
朝阳市新华分局 地址:朝阳市龙城区长江路六段5号
新华公安分局局长 刘辉:13842133765 (此号是早期的)
宋庆会 主任
刘德忠 政委
李亚东 副局长
徐德昌 副局长
于海鑫 副局长:13942179535
李东明 四级高级警长
王一波 新华分局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大队 大队长 :15942153559
汪占福 新华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郭继军 教导员
吕雷 新华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15184224888
陈古:13942101619
张福贵:13842182928
李贤忠:13942119019
陈波:13470285577
辽宁省朝阳市看守所: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中山大街五段345 邮编:122000
电话:0421--3850099;0421--3307110;0421--3814329 分机号:8203
女所 藏智慧副所长:15566791854、15904284299
舒翠艳副所长:15842128180
责任单位及恶人:
辽宁省女子监狱(原大北女子监狱)
朝阳市看守所
龙城区检察院
龙城区法院
朝阳市新华分局
更新日期: 2024年11月27日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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