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果
简介:
刘金果(Liu,Jinguo),
男 ,
38岁 ,
山东省临沭县法轮功学员,临沂市临沭县临沭街道第四小学副校长。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九日前,刘金果在教室里给学生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学生家长举报,遭临沂市公安绑架,并从家中抄走电脑、手机、大法书籍等,具体日期和情况待查。 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刘金果被临沭县国保大队邱峰和610李方春绑架并非法抄家,遭强制转化折磨。在非法关押期间,刘金果一直向他们讲明自己没有犯罪,不配合迫害,遭到李方春毒打耳光。后来刘金果家人请了律师,恶人怕律师一来,他们欺骗家人的谎言就会曝光,一直哄骗不修炼的家人,千方百计挑拨家人和律师,致使在关键的法院阶段辞了律师,刘金果被非法判刑三年,恶人还在家人面前买好,说是最轻了。家人被骗,有苦难言。 二零一六年九月八日,刘金果被送到济南监狱法轮功专管监区十一监区迫害。罪犯史光兴组织人员进行转化,将刘金果单独关在一间屋子不让睡觉,罪犯张夕波用不锈钢杯子击打其脸部,罪犯吴克军强逼着看转化视频,让人与电视的距离只有半米,故意造成人身伤害。 二零一七年,刘金果被临沭县教体局、人社局通知开除公职。年已80岁的父亲受到打击身染重病,上高中三年级的儿子因迫害带来的压力无法正常学习,精神受到刺激,辍学在家中。 二零一八年一月,刘金果向监区上交“五书”作废声明,被监区又一次迫害。他被强逼看转化视频,因他不配合转化,被以不服从管理为由,被要求长时间站立,将电视机声音调的特别大,致使他听力受到很大伤害,长时间的站立使双腿肿痛,上架子床睡觉都困难,就被罪犯吴克军、薛清海调到下铺继续迫害,致使身心受到极大摧残。三月底长达五天没能进食,被送往医院,因刘金果说是强制转化“学习”造成,就被带回继续迫害,直到多次晕倒,出现意识记忆模糊,强制转化才暂停。 二零一八年四月,刘金果被调到严管组,包组警察陈建明,包夹宋伟光、许加男。因他不写强加的“绝食违反监规”的认错检查,又被迫害长达六个月,被要求长时间面墙久坐或长时间站立,造成腰部和膝关节多处疼痛。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被当地公安局国保大队长邱峰绑架,非法关押到临沭县拘留所。在体检过程中,刘金果被在楼道楼梯处拖拉,因他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被恶警握拳猛击头部和胸部,还不顾注射禁忌强行注射疫苗,并在派出所被强行采血。十七日被绑架到临沭县看守所。 在看守所内,刘金果向狱警说明修炼法轮功没有违法,抓捕的理由并不成立,公通字【2000】39文件界定的14种邪教与法轮功没关系,并希望向看守所长倪涛反映情况。因不穿号服抵制迫害,他遭到野蛮灌食,双手铐在床上不能自行到厕所大小便,以至于大冬天一天到晚躺湿被子里。610人员李方春不顾疫情严重和看守所相关规定,组织社会人员到看守内进行恐吓、灌输诽谤大法的歪理邪说。 遭非法开庭时,刘金果自己做了无罪辩护,声明法轮大法是正法,对法轮功学员的指控罪名不成立。但临沭县法院仍非法判他一年、勒索罚金5000元,刘金果不认罪并上诉到中院,临沂市中院并未秉公执法,以有大量生效案例为由驳回上诉。 刘金果于二零二三年一月回家。因在看守所受到迫害,造成他身体暴瘦,手腕疼麻以至当时上诉书需双手抱笔书写;双脚小腿不明原因麻胀、怕凉。迫害也给他家人带来巨大伤害,妻子因承受不住压力曾提出离婚。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非法判刑;
毒打/殴打;
强行施药;
抽血;
摧残性灌食;
威胁/恐吓;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临沭县刘金果遭冤狱迫害身体暴瘦、手疼脚麻
在济南监狱被迫害-刘金果身体多处疼痛
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第四小学老师刘金果被绑架
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法轮功学员刘金果被绑架(补充)
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法轮功学员刘金果被绑架
相关单位及个人:
临沭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邱峰 大队长 0539-6084240 13953927716
王守松 6084219 13515498796
邵统政 6084279 13953910200
责任单位及恶人:
济南监狱
临沭县公安局
临沭县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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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方春
临沭县看守所
临沭县法院
临沭县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23年3月4日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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