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玉玲
简介:
姜玉玲(Jiang,Yuling),
女 ,
年龄未知 ,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8点多钟,黑龙江宝清县三分场法轮功学员姜玉玲在宝清家里被绑架,家被抄,现仍被非法关押在宝清看守所。至今,高玉环和女法轮功学员姜玉玲仍被非法关押在宝清看守所。 参与此次迫害的有宝清县公安局副书记冯键领着宝清镇东派出所警察来绑架的,还有双鸭山市公安局。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八点半,姜玉玲在宝清县法院面临非法开庭。宝清县法院已给姜玉玲代理律师王光琦下发“出庭通知书”。 双鸭山市宝清县大法弟子姜玉玲、高玉环两人,将面临被非法庭审。宝清县公安局几次因证据不足,被检察院不予立案,宝清县公安局再次罗列罪名在宝清县检察院立案,案件现被宝清县检察院立案并诉至宝清县法院,宝清县法院将对姜玉玲、高玉环非法开庭,非法开庭时间定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八点半,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法院。 由于宝清县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九日下雪高速封道不通车,“三长”会议的时间推延到二十二日开,地址定在双鸭山市政法委。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法轮功学员高玉环、姜玉玲案,将在双鸭山市开“三长会议”(即法院院长、检察院院长、公安局长、还有政法委,公检法610头目等会议),此次会议准备对宝清法轮功学员高玉环、姜玉玲两人做最后的判决。 本次会议地址:双鸭山市政法委(双鸭山市林业局办公楼,原大理石场附近),时间: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上次“三长会议”地址:双鸭山市就业局四楼会议室。上次会议的时间: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一日。主持人:市610主任赵井涛。参加人:钱吉臣、王寿琴、张东明。列席人:李长江、齐放、龚福仁、李艳丽、牛文忠、白文博、佟宝斌、张嘉辉、张宏威。记录人:刘志超。议题:听取关于“2015.07.15”案件情况的汇报,研究讨论案件处理意见。 二零一六年二月一日18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法院和双鸭山市中级法院联合办案,对宝清县大法弟子高玉环和姜玉玲二人非法判刑3年,两人现在都已经上诉。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日上午,高玉环和姜玉玲两人已被宝清看守所转移到双鸭山市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 宝清县法院告诉高玉环家属,口头上诉就好使,只要说一句:我要上诉!就生效。高玉环当时就说了我要上诉!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五日,法院又告诉家属说:高玉环和姜玉玲两人都没有上诉,已经超过上诉期,不能上诉了。 高玉环家属反问法院:你们不是告诉口头说上诉就好使吗?我们已经口头说了上诉的。法院没有过多解释,家属很失望,感觉自己被法院给骗了。 据悉,高玉环、姜玉玲面临被送往哈尔滨女子监狱。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早晨,姜玉玲还没有起床,一个自称收水费的女子把姜玉玲家的门敲开了,紧接着一个男子闯入家中,随后呼啦一下闯进来一帮人,约二十人左右,他们是宝清县东派的人员和610人员。一个小伙子和一个姓孟的女子一起看着姜玉玲。 他们把姜玉玲家中的所有大法书籍全部搜走,还有法轮功师父的法像和法轮图以及个人电脑、喷墨打印机等,还有现金二千五百多元,全部被抄走,至今未还给姜玉玲。 当时姜玉玲家被翻的乱七八糟,狼藉一片,后来把姜玉玲非法关进宝清县看守所。 为了把姜玉玲和另一位法轮功学员分开关押,把姜玉玲放到一个最差的房间(之前没有人住,因这个屋子里水管漏了),阴天下雨,地上、大通铺的床板上都会反出水来,屋子又黑又潮。后来姜玉玲被冤判三年。二零一六年三月二日,被送往黑龙江女子监狱。 刚到监狱,姜玉玲带的所有衣服被翻个乱七八糟,同时警察扔掉了其中五、六套,姜玉玲被带到九监区四组,组长周立荣把姜玉玲关到便衣室里,那里面很窄,让包夹景淑萍、周玉萍看着姜玉玲,不让姜玉玲靠着,也不让坐着,也不让动。 1.“坐小凳” 姜玉玲坐了一天的车,身体很累,刚到监狱,就被体罚,让姜玉玲站着,也不知道站了多长时间,大概是快晚上了,周立荣说,走,把姜玉玲领到四组,开始“坐小凳”(就是塑料的小方凳子),不让说话,而且还得坐直,脚尖冲前,不能歪,两手放到膝盖上,头也不能歪,身体也不能动。 就这么坐着,面对着墙那边,背对着所有的人和门,让她什么也看不见,感觉时间过的很漫长,坐的姜玉玲浑身疼痛,到吃饭时间了,就让她吃饭,但是吃饭时,狱警不让姜玉玲上桌子上吃,让姜玉玲在自己的小箱子上吃,蹲在那里,吃完马上回去继续坐小凳,他们要轮班看着姜玉玲,不让姜玉玲睡觉,因姜玉玲没有写什么所谓的什么“四书”、“五书”的。 在身体承受巨大的高压下,在精神上承受巨大的压力和侮辱人格的高压下,姜玉玲被迫写什么所谓的什么书,真是写一个字心里剜一下,还得按手印签字,这样才能让你上床睡觉。 接下来,就是天天的洗脑,往你脑子里灌那些邪的东西,天天如此。而且一个星期还要写一篇所谓的体会,就这样折磨了姜玉玲很长时间。 2.奴工迫害 再后来,姜玉玲被调到三组,又有了双重的压力,狱警分给姜玉玲五个活:装牙签,折纸兜,捡咖啡棒,打五颜六色的木板(很累手指,很脏),刷胶(有毒的)。同时还得写所谓的体会,这个组的组长姜民秋更“黑”,时时处处都在刁难姜玉玲等,动不动就骂人,几乎是天天找点茬,就开始大骂和侮辱。 由于姜玉玲干活干不完,从开始分给姜玉玲五个活,姜玉玲就从来没有干完过,就这样,姜玉玲今天没干完,明天又分给姜玉玲新活,一天压一天的,由于劳动量太大,累的姜玉玲十个手指头有八个骨质增生,骨头都出来了。 一般情况下,别人一干完活,姜民秋就把姜玉玲等给弄到外面走廊里干,就是欺负姜玉玲老实,怕她在屋里干活,有人会帮她们,就是想看着姜玉玲。因为屋里有桌子,外面没有,干起活来更不得劲,所以,就是干靠时间不出活,就这样,姜玉玲和另一个法轮功学员刘秀芝每天都加班加点的这么干,一熬就是大半夜,熬了很长时间,个别时干到次日凌晨二、三点钟。 后来她们让姜玉玲晚上和大伙一起收工,可是第二天早晨三点钟,夜岗就又把姜玉玲、刘秀芝俩个人叫起来,接着干活。就这样,每天十多个小时的劳动量,她们大概干了近半年的时间。后来通过协商,他们带着姜玉玲和刘秀芝一起干活,从那以后,就很少再熬夜了,但有时还是加班加点的干,尤其是过年前那段时间。
迫害类型:
非法审判;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非法判刑;
坐小板凳;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长时间罚坐、奴工-姜玉玲遭黑龙江女监三年迫害
2016年1-2月明慧报道-112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诬判善良妇女-黑龙江宝清县法院行骗阻其上诉
黑龙江省宝清县大法弟子高玉环、姜玉玲被非法判刑三年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法轮功学员高玉环、姜玉玲被迫害
黑龙江宝清县法轮功学员高玉环、姜玉玲面临非法庭审
黑龙江省宝清法轮功学员高玉环、姜玉玲面临被非法判刑
黑龙江宝清县法轮功学员高玉环等被迫害情况经过
黑龙江省宝清县法轮功学员姜玉玲、高玉环面临非法庭审
黑龙江省宝清县大法弟子高玉环、姜玉玲将面临被非法庭审
黑龙江省宝清县法轮功学员姜玉玲面临非法庭审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双鸭山市610主任 赵井涛:18904690069,13945797979,办公室04694286610
双鸭山市副主任 王晓东:13555150577,办公室04694283610
双鸭山市法院 钱吉臣(刑事审判一庭庭长):13945780047,13846999966
宝清法院刑庭庭长 李艳丽:13946678939
宝清公安局 冯键13904886818
宝清公安局 牛文忠13555126218
宝清国保大队 齐文:13604584442
宝清国保大队 白文博:18645166888,18645163030
宝清国保大队 张植 15663902777,18004692222
宝清国保大队 佟宝斌18645446531
宝清县国保大队 刘昌烈:13904886000
宝清县国保大队 张庆福:13946642188
宝清县国保大队 陈小明:18604693928
宝清县国保大队 宋音:13091474777
宝清县国保大队 王超:13946632333
宝清县国保大队 邹尚东:18646955053
宝清县国保大队 李景财:18714467888
宝清县法院姜玉玲、高玉环案件主管办案人:李艳丽(法院刑庭庭长)
李艳丽电话:13946678939,办公室:0469-5422673
法院刑庭:龚福仁 电话:13945780047,13946630047,办公室:04695436301,住宅:04695414047
院长于夫鑫:18604697008 办公室:5230888 女儿于尧:18646986008
副院长刘希刚:13054375801 办:5423760 妻:13946602779 女儿:18603672926
副院长陈振华:13846962999 办:5436202 住宅:5426260 妻:13846931888
院长助理宋广君:13555111222 办公5436405 妻:15045736888 儿子:18944695666
行政庭副庭长李宪文:13946606018办:5436302 妻:18746910717 女儿:18646932632
审委会专委张文学:13946677600 办:5436407 妻:13555457468
执行局局长李延军:13895858562 办:5436036妻:15145897778 儿子:18204315300
研究室主任陈永君:13704506558 妻:13555122609。
法警李延春:13091805658 办:5228292 妻:13846965848 儿子:13339345121
法警宋书衍15046931123,13895850788
警队队长董恩集:13946622303 住宅电话:5221303 儿子:13846961303
法警大队教导员王贵君:15545395084 办:5228104 妻:13945780801
宝清检察院公诉科办理姜、高案的部门,科长是万继军,副科长洪旭
公诉科科长万继军:办公室:5422669住宅:5439018手机:1319921005 妻子:15545395007
公诉科副科长洪旭:办5422669 住宅:5432945 手机:13329345300 妻子:13946631533
公诉科科员孙雅洁:办:5419014 手机:18246907230
公诉科科员李峥:办:5419014 手机:18746905997
责任单位及恶人:
宝清县公安局
:
冯健
双鸭山市610办公室
:
赵井涛
双鸭山市看守所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
姜民秋,
周玉萍,
周立荣,
景淑萍
宝清看守所
宝清县法院
:
李艳丽
双鸭山市中级法院
:
钱吉臣
宝清县检察院
宝清县镇东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8年7月21日 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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