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军
简介:
刘永军(Liu,Yongjun),
男 ,
年龄未知 ,
江苏省淮安市大法弟子。从二零零四年五月份起,先后有刘永军、王士新、朱士霞、林老太太、刘正福夫妇、郑平、吴兴祥、杨勇等多名大法学员被抓去审讯,都分别受到过王建怀、常树林、蔡子兵轮番 “聊天、拉家常”, “先耗上几天几夜”直到大法弟子被熬的精疲力尽时再采用电警棍电、拳打脚踢对待大法弟子就像“家常饭”,双手反铐,一只手吊起来铐、上大镣、蹲马步、双腿绷直腰弯90度、用穿皮鞋的脚站在大法弟子腿上蹂、扇耳光、灌辣椒水、把前后心垫上东西打(这样只有内伤,看不见外伤)等等刑讯逼供迫害。 二零零四年刘永军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失去工作,妻子被迫离开家。刘永军的父母年近七十岁,负担孙子上高中的学费及住校费用,还要负担刘永军在狱中的生活费,刘永军父亲微薄的退休工资无法养活一家老小,刘永军母亲每天晚上出去捡破烂卖点钱,来维持目前的家庭生活。 江苏省淮安市开发区汪宝玉等骚扰法轮功学员马洪军(非法拘留5天)、刘天书、徐增秀。刘天书的儿子刘勇军,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七日,被淮安市洪泽县国保绑架,至今还未回家。(2015年12月4日)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七日夜间,淮安法轮功学员丁柏林、施素华夫妻、唐清、刘拥军、魏善荣在洪泽散发真相资料,在夜间路上,被淮安市国保大队和洪泽县公安局恶警绑架。唐清、魏善荣、施素华先后被放回家,刘拥军、丁柏林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洪泽看守所。五位法轮功学员当晚被绑架到洪泽县公安局,分别被关在五个房间,不让睡觉,非法审讯。第二天,五人被非法抄家(三台电脑,硬盘、大法书籍等被抢劫)。 刘永军、唐清被非法关在洪泽县的一个私人小旅馆,被非法审讯十几天。警察恐吓、威胁、威逼唐清,唐清绝食抗议,一个警察告诉唐清,刘永军被关在对面房间正在喊:警察打人呢!你只有交代,签字才能回家。(十二月份冬天)恶警席前广在唐清面前把上衣解开把肚皮露出耍流氓,谩骂法轮功。据说刘永军遭洪泽县国保大队警察席前广殴打。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八日洪泽县法院分别通知法轮功学员唐清、魏善荣、施素华的家人一月二十日上午9:30开庭。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日上午9:30左右,洪泽县法院庭长陈旭称唐清、魏善荣、施素华三人没到,人未到齐,开不了庭,让律师明天上午等候通知。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下午两点三十分,洪泽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刘永军、丁百灵非法庭审。法院审判长:陈旭,检察院公诉人:万滔、张学亮,两位陪审员。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此内容是洪泽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伪造、逼供、诱供)。来自北京黎律师根据《宪法》、《刑法》和相关法律,为丁百灵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 黎律师的辩护一直不停被审判长打断,但黎律师坚持完成辩护,并善劝洪泽县公检法人员,要看清当前形势,正确对待法轮功,迫害法轮功的周永康、李东生等之流已被法办。 公诉人反复强调在多处地点散发法轮功资料,散发多少多少份。丁百灵和刘永军要求把法轮功资料当庭宣读,但他一直也没有敢把法轮功资料的内容当庭进行宣读。 刘永军母亲为儿子做了无罪辩护,问公诉人刘永军破坏了哪一条法律实施?公安部二零零零年三十九号文件中认定的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你们说法轮功是×教,你们能提供法轮功是×教的文件吗?(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公诉人无语。又问公诉人,刘永军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七日被抓捕,十二月二十日才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这么多天公安部门把刘永军关在哪里?对刘永军进行刑讯逼供,你们知道吗?你们说刘永军做资料能说出具体地点吗?公诉人无语。审判长急忙从台上下来,阻止刘永军母亲辩护,把刘永军的母亲喊过去对她说:“你不要讲,我允许你讲你再讲”。 刘永军、丁百灵也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但他们的自辩遭到审判长极力阻止。庭审二个小时,当庭未作出裁决。 洪泽县法院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七日下达枉法判决书,刘永军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金五千元;丁百灵被非法判刑二年,勒索罚金三千元。刘永军、丁百灵不服判决,上诉至淮安市中级法院。刘永军、丁百灵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洪泽县看守所,至今已经被非法关押十九个月,显得十分的消瘦憔悴。 淮安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 刘永军和丁百灵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洪泽县看守所二年。刘永军被非法判刑3年,于十二月六日 被送到洪泽湖监狱迫害。 江苏省淮安市刘永军结束三年冤刑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回到家中。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非法判刑;
勒索钱财;
毒打/殴打 ;
人身侮辱 ;
电刑 ;
戴背铐 ;
非法审讯;
吊背铐 ;
往嘴里灌辣椒油;
其它酷刑;
体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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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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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二)-320039.html#151240912
江苏省淮安610恶警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
江苏省淮安市610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事实
责任单位及恶人:
淮安市“六一零”
:
蔡子兵,
赵炎东
清河区国保大队
:
常树林
洪泽湖监狱(洪泽湖农场)
清河区公安分局
:
王建淮
淮安市中级法院
开发区公安分局
:
王宝玉
洪泽县法院
:
陈旭
洪泽看守所
洪泽县公安局
:
席前广
洪泽县检察院
:
张学亮,
万滔
更新日期: 2018年1月5日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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