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枣强县法轮功学员张洪国、张喜珍夫妇被枣强县法院分别非法判刑四年、七年。張喜珍日前被劫持入石家庄监狱。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省枣强县張喜珍被劫持入石家庄监狱
相关单位及个人: 石家庄监狱:地址:河北省鹿泉55信箱十四分箱地址:河北省鹿泉市石铜路,邮编 050222
责任单位及恶人: 石家庄监狱 枣强县法院
更新日期: 2016年1月3日 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