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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娟华(娟花)

简介:
张娟华(娟花)
(Zhang,Juanhua?juanhua?), 女 , 31岁 , 原籍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乌兰镇东关村八社,现为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庄圩乡人,在上海市打工。

甘肃靖远县法轮功学员张娟华在上海打工,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在出租屋被闵行区国保警察绑架。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凌晨四时左右,虹口派出所警察将张娟花从出租房绑架到派出所,电脑和手机被抢走(听说是在网络空间上转发真相贴,被恶人举报)。目前,张娟花仍被非法关押,还没有开庭审理。

现构陷案卷已被移交到法院。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张娟花家人突然接到电话得知次日庭审。六月三十日上午十点开始非法庭审,法院指定的律师做有罪辩护。结果张娟花被非法枉判一年半缓刑两年,于当天被江苏泗阳县(张娟花户籍所在地)国保接回家,其间又被强制取掌纹,血样。

甘肃靖远法轮功学员张娟花被泰国旅游警察抓捕后,现在已经保释,等待法院判决。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甘肃靖远法轮功学员张娟花已被保释
上海张娟花、刘冬云、曹丽琴遭迫害情况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24633.html#1622523557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24433.html#16220231526
上海警察将甘肃靖远县张娟华构陷到法院

相关单位及个人:
法院021-36123126 公安局021-230332264 相关迫害者电话: 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 检察长:金建庆 (陈思群) 副检察长:王志坚、邹震宇、黄荣国、田欢忠 检察员赵璐、刘宜、丁琢之、周日凯、谢飞、段辉、谭裁鸿、江建忠:021-65852372

责任单位及恶人:
闵行区公安局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银都路3700号<br>邮编:201108<br>电话:02134074800转<br>局长郑文斌<br>国保人员:<br>沈培士<br>冯安家电话02164090816,电话02129707795 冯科长<br>金佩峰
虹口区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8年4月8日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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