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泰安新泰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冯大勇等人到李君家楼下将其绑架到公安局并抄家,然后询问有关诉江之事,要求李君签名、按手印,后来由家属接回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泰安新泰市骚扰法轮功学员李君、周永花
责任单位及恶人: 新泰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 冯大勇
更新日期: 2016年1月8日 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