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昌静(王昌进)
简介:
王昌静(王昌进)(Wang,Changjing(wangchangjin)),
女 ,
65岁 ,
湖南长沙市法轮功学员,长沙市中建五局退休人员。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七日九时许,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井湾子派出所、井湾子街道办事处、冯家冲社区一行十几人以查水表名义闯入法轮功学员王昌进家非法搜查,其中一人全程录像。共被非法搜走:电脑主机一台、电脑一体机一台、笔记本3部、平板电脑4部、打印机2台、手机12台、手机卡30张、真相币现金一千多元、大法书籍十几本等物品。 王昌静及女儿(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井湾子派出所。王昌进被单铐、女儿被双铐在座椅上一晚。八日上午,分别对王昌进及其女儿做笔录,提到此次行动是长沙市国安、国保直接部署监控一年才下达的命令。下午五点钟左右,王昌进的女儿被街道办事处送到跳马法制培训中心(洗脑班)一天,王昌进被送往长沙市第四看守所,现仍被非法关押。 王昌进到看守所后出现严重的高血压症状,她一直拒绝服用看守所提供药物,不配合他们的任何签字的要求,同时善意的给看守所的人员讲述大法的真相。有一名管教在王昌进劝其三退保平安时,没有表示出拒绝,但她说:我真的不能在这里答应你。示意周围到处都是监控器。 二十天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决定对王昌进“监视居住”,王昌进离开了看守所回到家中。在到井湾子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时,警员颜小丹对此结果表示出非常的气愤,因为没有达到构陷王昌进的目的,就对王昌进说:我会收集证据,到时再把材料送到检察院去的。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取保候审在家的法轮功学员王昌进也接到长沙雨花区检察院通知,接受问询,准备对她进行起诉,要求她女儿的电话时刻保持畅通。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八日,长沙雨花区法院通知王昌进准备对她的案子进行开庭,负责王昌进案子的法官叫潘昊,是一名中年女法官。此人对大法弟子对她讲的真相一概拒绝,固执的认为法轮功就是违法了国家法律,甚至在王昌进拒绝在对她非法起诉书上签字时,竟威胁:如果不签字,你就违反了法律程序,可以对你收监。 王昌进将在二零一六年八月九日下午二点在长沙雨花区法院5号厅开庭。负责这个案子的法官潘昊几次对王昌进说:如果你不在庭上认罪的话,很有可能是会判刑的,你最好是请律师。目前(二零一六年八月一日),王昌进已请好律师准备在八月九日开庭时做无罪辩护。 二零一六年八月九日下午两点,湖南省长沙市法轮功学员王昌进女士在长沙市雨花区法院被非法庭审,家人为她聘请北京律师进行无罪辩护。据悉,包含家属在内的近二十名民众参加了旁听。 开庭经过:首先,公诉人向益靖陈述公诉词,诬陷王昌进通过电话向他人讲法轮功真相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王昌进与律师都当庭表示异议,王昌进当场指出刑法三百条根本就不能适用在法轮功上。接着公诉人用了将近一小时时间当庭宣读所谓接到电话的44个证人证言,企图构陷王昌进打电话违法。而实际上恰恰相反,律师紧接着针对公诉人提出的证言进行了一一反驳,律师当场指出这些证据不仅不能指控我当事人违法,反而证明了办案机关和公诉机关严重的渎职和徇私枉法,公诉人听了哑口无言。庭审于下午五时结束,法庭没有当场宣判。 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王昌进接到了延期审理决定书,说雨花区检察院需要补充侦查。通过向律师咨询,这种延期一种可能是拖延时间(其它地区也有这种情况),等到有利于他们的时候突然宣判;一种可能是收集所谓的证据妄图再次开庭。无论是那种可能,除非宣布王昌进无罪以外,任何结果都是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四日,代理王昌进案子的北京郭海跃律师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是负责此案的法官潘昊打来的,她要律师向王昌进转达三点:第一是说王昌进的女儿一直在纵容王昌进的这种不配合、不签字的行为;第二是王昌进必须认罪才能判缓刑;第三是如果不认罪就要再次开庭和收监。并要律师星期一也就是十一月七日给她答复。 郭律师在接完电话后仔细一想,觉的这三点不应该由他来转达。首先潘昊法官有王昌进女儿留的电话,完全可以直接与她们联系,不必通过他;再说郭律师是为王昌进做无罪辩护的,怎么可能向王昌进转达必须认罪的要求。十一月七日郭律师给潘昊法官回电话想表明他的意见时,电话一直没人接听。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法官潘昊再次给郭律师打来了电话。两人在交谈中,潘昊主动问郭律师:你们北京是怎样处理这种案件的?郭律师回答说:我们北京一般是放人,顶多到洗脑班待几天。还有在上海代理的一个案子就是一直拖延不宣判。潘昊又问:如果我非要王昌进认罪签字的话,她会不会因为不愿签字而导致血压上升就这样走了?(王昌进当时在看守所时血压高达二百多而且压差很大)郭律师回答:你们是要好好考虑一下这个问题。最后潘昊还是提出:最低限度,王昌进必须承认在她家搜出的手机是她的。 王昌进从被非法绑架、抄家到现在,已经近一年的时间,我们简单的回顾一下这个过程。 参与此案的那些公检法人员,他们的态度都是在摆放自己的位置。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法官潘昊通知王昌进到长沙雨花区法院,在一法庭简单的进行宣判程序。非法判王昌进管制一年半,在这期间必须按时到居住地的司法所报到。 去年在雨花区法院被非法判缓刑和监管的三位法轮功学员易玉山、黎时杰、王昌进,被雨花区国保一向姓警官、雨花区六一零人员以及当地小区、户籍人员上门“看看”骚扰(二零一七年六月十日)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晚,一自称是长沙市雨花区政法委工作人员的青年男子,三十岁出头的样子,到王昌进家,强制性通知王昌进女儿小徐,于八月底至九月初“主动”参加捞刀河洗脑班,声称已掌握了小徐在某单位工作,威胁说如果小徐不“主动”去,就要到小徐单位骚扰,采取强硬措施。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上午,井湾子街道综治办、冯家冲社区、长沙市井湾子派出所一行共10人左右到法轮功学员王昌进家,将其劫持到长沙市捞刀河洗脑班。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被劫持到长沙市捞刀河洗脑班的王昌进已于八月二十七日回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迫害亲属;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非法起诉;
监视/跟踪;
执法机关以外的单位非法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
骚扰;
洗脑/送洗脑班;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湖南长沙市公安局副局长单大勇遭恶报被查处
长沙市610再度办洗脑班迫害善良民众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信息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52961.html#178242210
湖南610企图劫持法轮功学员到长沙捞刀河洗脑班
湖南长沙市雨花区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
长沙法轮功学员王昌进被非法判管制一年半
被劫持一年-长沙女工程师面临非法宣判
长沙法轮功学员王昌进遭迫害近况
长沙王昌进-“我要求你们依法判我无罪”
长沙女工程师被庭审 律师做无罪辩护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32945.html#1681323327
湖南长沙法轮功学员王昌进面临非法开庭
湖南长沙大法弟子易玉山、黎时杰被非法判刑 王昌进面临非法开庭
长沙市易玉山、黎时杰、王昌进面临非法庭审
长沙多名法轮功学员近期被非法抓捕
湖南长沙法轮功学员王昌静被绑架的更新消息
长沙市法轮功学员王昌进被迫害情况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二)-320459.html#151214141
相关单位及个人:
长沙市司法局:局长李喆0731-85409835
雨花区司法局矫正科:秦姓科长18817120110、0731-85881865
井湾子司法所:
科长李军0731-82097650
科员张林15211059052
长沙市井湾子派出所电话:0731-85582523
长沙市井湾子街道办事处电话:0731-82097620
雨花分局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井奎路19号 邮编:410014
值班电话: 85659500 85659600 85659555传真: 85015525
谭应林 局长 85659501 84731286 13908497555
章晓波 政委 85659688 84317688 13875988888
汪琨 副局长 85659508 88907668 13807489971
樊正其 副局长 85659507 88891701 13908450905
胡正坤 副局长 85659509 82186980 13808471809
谢代炎 副局长 85659560 85572510 13808425996
苏强军 纪委书记85659648 88888578 13974801296
张国斌 副局长 85659678 85881252 13607318381
邹仲林 政工室主任85659511 84790221 13607310675
长沙市公安局:区号 0731
李介德 书记
局长 82587899 15007312666
吴俊明 副书记
常务副局长 82587936 15873181611
李新明 副局长 82587969 13549663888
单大勇 副局长 82587966 13907483853
张慧 副局长 82587459 13637411337
易昶 副局长 82587598 13607481768
何正良 副局长 82587948 13974991988
雨花区法院法官:潘昊的办公室电话是0731-85880740
雨花区检察院助理检察长:向益靖的办公室电话是 0731-85880931
井湾子派出所相关人员:
所长李金海13808467508
刑侦所长肖建国13517488899
教导员赵光湘13975110839
基础所长任理13787028677
刑警:颜小丹 15274805665(负责此案)
井湾子派出所:18075197195
巡逻警察:彭国兵13974867835孙晖13517491206邓柱兵13487494889
社区警察:付兰清13973117389孙建昌13875874283张兰桥13974859971梅军红13975814408吴润芳13875797076吴益忠13755051816
刑 侦警察:刘杰13875831573王璐18774906588王葳15084895467彭夕春15802590590邱峥18975111103张波 13873154655贺国伟15802516398汪涵斌13876901277杨某13755021833赵威18874027088倪献忠13908466783薛智15973110189杜爱国13787027288易海滨13974900886
610 主任陈某13974972067
记事员:13975127819
冯家冲社区办公室:0731-85584906
冯家冲社区综治办负责人付梦琼 15873180234 (在庭审中作为证人诬陷王昌进)
长沙市法制教育中心
史进 13308476059
陈泽明 13507311127
陈勇 13016163004
周浩 13874830918
何密林 13574188079
李勇 13873162002
傅迪 0731-4450005
赵振扬,男,38岁,湖南邵东县人。
楚锋,女,30岁,湖南长沙人。
责任单位及恶人:
长沙市公安局
长沙市捞刀河洗脑中心
雨花区公安分局
长沙市雨花区610办公室
长桥看守中心第四看守所
井弯子派出所
:
颜小丹
井湾子街道办事处
冯家冲社区
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
:
向益靖
雨花区法院
:
潘昊
雨花区司法局
更新日期: 2018年5月7日 14: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