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茵
简介:
陈茵(Chen,Yin),
女 ,
年龄未知 ,
山东省胜利油田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刘学敏、石强、郭秀华、陈茵、潘玉英(五人被非法关押在胜利油田滨海看守所)、张祎(取保候审)的案卷已转到东营区检察院,面临非法起诉。他们一直非法关押在牛庄看守所。绑架的主谋是山东胜利油田滨海公安局滨北分局副局长马玉军、国保大队长董宁。 山东省东营市胜利油田刘学敏等六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被绑架后,刘学敏、石强、陈茵、潘玉英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滨海看守所,郭秀华已保外就医、张祎取保候审。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被非法迫害的案卷已经转到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李铮,法院主要负责人:周忠华。 在绑架四位法轮功学员后的一年多中,滨海公安局(胜利油田公安处前身)先后三次将构陷案卷递交东营区检察院,检察院在滨海公安局所谓补充「证据」之后,将构陷案件提交到东营区法院,法院于二零一六年五月立案。 二零一六年七月五日上午9点30分,东营区法院、检察院、律师和当事人在牛庄看守所开了“庭前会议”,一直到12点30分左右才结束。律师对检察院的所谓证据一一否定。最后法院人员说这案子没法开庭审理,他们回去再研究一下。法院最后决定让案件分开审理,案卷已经退回检察院。 法轮功学员石强拒绝劳动反迫害,被监室犯人殴打、欺凌,并因坚持炼功被看守所狱警戴上手铐。陈茵和潘玉英自上次被合并监室后,再一次被分隔成两个监室关押。并被强制不允许炼功。法院人员声称坚决不给陈茵办保外就医。陈茵被体检查出小腹与子宫外有十几公分的囊肿,且变化很快。 山东东营法轮功学员陈茵、刘学敏的律师、法院和检察院人员于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在牛庄看守所进行第二次庭前会议(律师查看非法提审录像),开庭日期延到八月二十六日周五上午8点30分,地点东营区法院。 八月二十六月日开庭前,法官周忠华亲自到胜利采油厂三位大法弟子家传达法院要求她们出庭作证的通知,其中大法弟子崔乐菊当场给周忠华慈悲的讲了大法真相,并答应出庭作证。 八月二十六月日上午9点30分左右,法轮功学员陈茵、刘学敏在东营区法院被非法开庭。开庭前,法院周围布满了警车、警察和便衣,并且拉了警戒线,不 许车辆靠近法院周围停车和行人逗留。法院只准俩位法轮功学员每家一个人进行旁听,开庭时,旁听席大约有50人左右旁听,都是正法系统和国保大队等人员。 非法庭审上午一直到12点多,下午2点开始持续到将近5点。非法庭审期间,俩位律师分别从法律、人权和信仰三个大方面阐述了法轮功不是邪教(注: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法轮功学员的一切活动都是合法的。 庭上50多人鸦雀无声,都在听律师们的有理有据的辩护,期间,没有任何人打断律师的辩护。俩位法轮功学员也分别阐述了法轮功是什么、为什么要修炼法轮功和法轮功给社会带来的益处。整个非法庭审期间法轮功学员和律师占了主角,给在座的50多人全面的、系统的讲了真相。非法开庭当天没有结果。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八日下午,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法院在滨海公安局看守所对胜利油田四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判决:陈茵被非法判刑五年,潘玉英三年,石强两年,刘学敏一年半。 在油田“610”、山东省滨海公安局、滨北公安分局的幕后操控和密谋下,对陈茵、刘学敏上诉案子的二审裁定在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就匆匆下达,维持原判,对陈茵非法判刑5年、罚金2万,对刘学敏非法判刑1年半、罚金6千元。 子陈茵在看守所抗议迫害绝食八天,被送到胜利油田中心医院,因前期的囊肿加之因绝食而被进一步迫害,情况已危及生命,不得不被区法院“保外”一年。目前已回到家中。 但陈茵回家刚刚一个月,身体尚未恢复,在二审裁定下来当天,东营区法院、滨海公安局、滨北分局等出动数十人,将陈茵从家中强行绑架至滨海看守所,几天后转至济南女子监狱迫害。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起诉;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37806.html#161116224151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36829.html#16102622442
胜利油田大法弟子陈茵被迫害生命垂危 已“保外”回家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35570.html#1692701927
山东东营法轮功学员陈茵、刘学敏遭已非法开庭
山东省东营胜利油田大法弟子陈茵、刘学敏面临非法庭审
山东东营陈茵、刘学敏遭非法庭审时间延后
山东东营市陈茵等六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近况
山东省东营市刘学敏等法轮功学员遭迫害近况
山东省东营市胜利油田六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补充
山东省胜利油田六名法轮功学员遭迫害近况
山东省胜利油田六名法轮功学员面临第二次被非法起诉
山东东营及胜利油田六位法轮功学员案卷已退回公安局
山东东营及胜利油田六位法轮功学员案卷已退回公安
山东省胜利油田六名法轮功学员面临被非法起诉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二)-314845.html#1582802412
相关单位及个人:
东营区检察院公诉科:
周金锴 05463012158、05468268958、18661396300(科长)
李铮
东营区法院刑庭:
周忠华 05468265069、05468261585、13780766169
刘树洲 05468265070、13856466986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分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宁阳路99号 257091
王国志 大队长 15205466755
王振民 主任科员 18678670628
王爱华 副大队长 15205466757
李霞 科员 15205466788
滨海公安局国保支队:王学民:18605465898
曹发亭:13361515983
李福花:13345050789
段鹏:13181961111
滨海公安局滨北分局局长: 刘惠民:13356612812
副局长:马玉军:13805469652
滨海公安局滨北分局办公室电话:0546-8776481
0546-8506712
0546-8552405
东营滨海公安局滨北分局国保大队电话:
0546-8506719, 0546-8506720
国保大队长董宁 宅电:0546-8623821
办公室:0546-7555008手机:13854685511
责任单位及恶人:
滨海公安局滨北分局
:
董宁,
马玉军
滨海(牛庄)看守所
东营区法院
东营区检察院
牛庄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6年12月15日 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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