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凤军
简介:
王凤军(Wang,Fengjun),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在佳木斯劳教所里,大法弟子不配合邪恶,就被恶警洪伟给扣在库房里,黑天专人看管,不让睡觉,两只胳膊被扣得肿的抬不起来,吃饭上厕所不能自理。劳教所为了强行转化,不但在肉体上摧残,还在精神上施加压力,强迫进行转化。大法弟子汪玉红、杨淑慧、王凤军、孙淑杰等被折磨精神失常。还要干活,作自己能力所不能及的超重工作。二零零二年十月份,佳木斯劳教所女队,除了使用电棍电击、吊铐、背铐、暴力殴打、体罚、坐铁椅子、长期隔离外,为了强制改变对法轮功的信仰,一旦哪天有谁被劳教所的所警给选上了,就必遭惨无人道的“大吊背铐”。大吊背:就是将一只手从另一侧经肩上向后背方向拽,另一只手从另一侧的后背向上拽,用铐子将两手穿过铁床帮靠在一起,人在地上呈直角坐着,不许蜷腿。在被大背铐期间,所警和刑事犯会不断的给“活动”手,口称:“别铐捂血了。”“活动”的方法就是将靠在床帮里的两只手扭转、牵拉、拽。“大吊背”铐的痛钻心、疼的闹心,吐不出来,也呕不出来,再加上“活动”,更是入骨三分的疼了。整个手迅速的肿胀起来,跟气吹的似的。铐子很快就堑到肿胀的手腕的肉里了。再把上下两只大臂往一起拽、靠、变换位置,全身的细胞都跟着疼得直蹦,呼吸急促、心跳加快、汗都出来了,痛苦极了。 没有人情愿“转化”。都是在这种极度的痛苦中,再也承受不住了的情况下,违心的写了或签了那个恶警早已准备好了的东西。然而,那个背师叛法的东西,虽然不是发自内心的,是不情愿的,可是那是大法学员的耻辱,是生命中用任何语言与行为都洗刷不掉的耻辱。那种心灵深处的痛不欲生的苦远远超出了肉体的折磨。在“大吊背铐”的强制性转化中致残的有:黑龙江大学英语系三年级学员莆延春(红兴隆管理局)、鹤岗的李国云、抚远的郑迎春、佳木斯的王英霞、王玉红、康爱民、佟丽、鹤岗的黄晓磊(哈尔滨美术学校二年级学生)等。是凡被上了“大吊背”的,人人都有不同程度的伤残,赵丽霞(佳木斯)被铐两年了左臂仍然肌肉无力,抬不起胳膊,黄斌(佳木斯教师)被铐出了心脏病,张晓庚(佳木斯)的手腕关节处鼓起的大包使她什么都干不了,一活动就疼痛难忍。在肉体的摧残与精神极度的高压下,导致精神失常的有:双鸭山的孙淑杰,佳木斯的王凤君、杨淑慧。因承受不住“被强制转化”后的痛悔而亡的有佳木斯的汤红、勃利县的房翠芳。劳教所为了封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消息,全方位戒严,将我们隔离,中队的大铁门二十四小时锁上,各个大法学员的隔离间上锁,门窗用布挡住。对于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而导致的后果,劳教所的所警们不但不反思自己在迫害中的所言所行,而是表现得越加变本加厉,打骂、侮辱、取笑,那种完全丧失人伦的无理智、无道德的表现,令人吃惊。 二零一零年一月六日上午十点多,佳木斯郊区分局张伟明(教导员)伙同英俊派出所沙云雷(副所长)一行六-七人开着两辆警车,绑架了宋铁民之后,又来到法轮功学员王凤君家,抢走VCD和光盘。王凤君的老伴已八十多岁,看见一帮警察,吓的旧病复发,至今还躺在床上打针。
迫害类型:
撞墙;
践踏信仰;
非法劳教;
剥夺睡眠 ;
电刑 ;
抄家;
不准上厕所;
非法关押;
毒打/殴打 ;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佳木斯市郊区公安分局局长王鹏恶行
佳木斯劳教所女队对法轮功学员的血腥迫害
佳木斯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
责任单位及恶人:
佳木斯劳教所(西格木劳教所)
:
何强 ,
洪伟
佳木斯劳教所
:
牟振娟
更新日期: 2010年3月15日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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