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丽娟
简介:
董丽娟(Dong,Lijuan),
女 ,
40岁左右 ,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法轮功学员。董丽娟女士,修炼法轮功后走出了原本比较严重的抑郁症,人也变的开朗起来。 二零零八年,董丽娟的丈夫患出血性脑中风,手术后时而清醒时而迷糊,并且行动不便,那时董丽娟的女儿才九岁。董丽娟勇敢的担起了家庭的重担,培养好女儿的同时,耐心细致的照顾着行动不便的丈夫,艰难而坚强的支撑着这个家。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董丽娟仍遭到了海珠区国保和昌岗派出所的骚扰、抄家与绑架。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日上午八时左右,董丽娟被同楼熟人以“抄水表”为由骗开家门,海珠区国保、片警以及“街帮教”等十多名人员跟着闯入,以搜查“违禁品”为由进行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大法音像碟、两张师父法像、一台电脑、两台手机、一台收音机,还将她平时所穿鞋子也一并抢走。 董丽娟被绑架到昌岗派出所非法审问,警察拿出董丽娟合法控诉江泽民的邮单对她说:因为这个才会让她来这里,直到深夜十二部制点才送董丽娟回家。 第二天,下午,董丽娟的丈夫被国保人员胁迫带着他们进入家中,董丽娟遭十几名警察抬下楼送到派出所,警察要求董丽娟照相、验手印、验唾液,董丽娟不配合,他们就恐吓、要关押,晚上八点才放她回家。 绑架广州董丽娟责任人信息补充:专区警察刘昌猛13609645789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上午,董丽娟看到在在海珠区昌岗路看到一男子独自晕倒在路边,便过去相救,她对晕过去的男子念“法轮大法好”,使他清醒了过来。 随后董丽娟问对方是否需要保平安的护身符,在征得对方同意后,董丽娟将护身符放到这名男子的衣服口袋中。这时现场的一名保安突然用力拉住董丽娟,强行搜查她的包,还把她劫持到昌岗派出所。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下午,昌岗派出所两男一女三名警察对董丽娟的家進行了非法查抄,抄走了大法书籍、电脑等物品。董丽娟,现被非法关押在广州南洲看守所,已被绑架十多天,期间不允许家人探视。后董丽娟被非法关押在海珠区看守所。 董丽娟被绑架时,她的丈夫刚过世二十八天;她的女儿才十七岁,孤苦无助。董丽娟现在身体状况非常差,因为不允许炼功,以前的抑郁症症状又重新出现。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七日上午,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对董丽娟非法开庭。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六日上午,海珠区法院非法宣判,董丽娟被诬判两年,罚款五千元。海珠区法院审判长陈澎,海珠区检察院检察员陈心敏。因为刑期已满,董丽娟在宣判后回家。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二日,法轮功学员董丽娟、李玉薇在外面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后、被白云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当晚董丽娟家被抄,她未修炼的哥哥家也被抄。当晚,董丽娟家被抄,她未修炼的哥哥家也被非法抄家。现在董丽娟被非法关押在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迫害。
迫害类型: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抄家;
非法审讯;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罚款;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非法起诉;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广州白云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刘志强的恶行录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65490.html#23918222336
二零二三年八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63755.html#238222541
广东省广州市法轮功学员董丽娟、李玉薇被绑架、被关押地点不明
邬耀广任广州市海珠区法院院长期间的罪恶簿
广州市海珠区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
被非法关押十个月-广州高级工程师命危%EF%BC%88图%EF%BC%89
救援晕倒路人-广州董丽娟被诬判两年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66176.html#18512111
广州市海珠区法轮功学员近期遭受的迫害(图)
救醒路边晕倒的人-广州董丽娟被关押逾五月
广州法轮功学员董丽娟被绑架到南洲看守所
广州大法弟子董丽娟被绑架 17岁女儿孤独过年
参与迫害责任单位及人员信息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41129.html#17119233816
2015年下半年广东法轮功学员受迫害案例综述
广东省广州市法轮功学员董丽娟被迫害的经过
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责任人
海珠区检察院检察员陈心敏
海珠区法院
审判长:陈澎020-83005557、83005593
陪审员:叶锦洪、简日成
相关责任人
1、 昌岗街派出所: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燕路88号,邮编510280
电话:020-34357061/34357060
所长:杨勇
副所长:郑容武
2、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68号 邮编:510220
电话(总机):020-84439241
监督投诉电话:020-83117713
局长:魏素新
政委:曹辉
副书记:韩秉权
副局长:陈森广
副局长:谢惠敏
副局长:王浩宏
副局长:江展明,负责预审、监所工作。分管侦查大队、预审大队、看守所、拘留所。
政工办主任:汪亦群
纪委书记:刘丽琴
海珠区公安分局信访办公室
地址:海珠区同福中路366号
电话:020-83117737
3、 海珠区政法委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999号,邮编510260
电话:89088152
马红安,政法委书记,13822202366
吴森,政法委副书记, 13802738008、13925121288(分管综治、维稳)
周慧萌,区政法委副书记、区防范办主任
责任单位及恶人:
海珠区公安分局
广州海珠区看守所
白云区看守所
海珠区法庭(海珠区法院)
昌岗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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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昌猛
南洲看守所
白云区公安分局
海珠区细岗西社区
更新日期: 2024年6月10日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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