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敏、王晓琳夫妻俩于二零一五年七月向高检实名邮寄了诉江信,第二天收到高检回执。大约一个月前(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广东省博罗县公安局人员手拿诉江信到二人单位进行所谓核实情况,并且要求二人撤诉。二人均表示不撤诉。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李敏、王晓琳夫妇被广东省博罗县公安局以“诉江”为由绑架,现在被非法关押在广东省博罗县拘留所,拘留十五天。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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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博罗县公安局 博罗县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16年1月19日 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