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柏林(百灵)
简介:
丁柏林(百灵)(Ding,Bolin),
男 ,
近六十岁 ,
江苏省淮安法轮功学员,在淮安市电视台工作,多年来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得到领导同事的一致好评。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七日夜间,淮安法轮功学员丁柏林、施素华夫妻、唐清、刘拥军、魏善荣在洪泽散发真相资料,在夜间路上,被洪泽县恶警绑架。唐清、魏善荣、施素华先后被放回家,刘拥军、丁柏林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洪泽看守所。五位法轮功学员当晚被绑架到洪泽县公安局,分别被关在五个房间,不让睡觉,非法审讯。第二天,五人被非法抄家(三台电脑,硬盘、大法书籍等被抢劫)。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下午两点三十分,洪泽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刘永军、丁百灵非法庭审。法院审判长:陈旭,检察院公诉人:万滔、张学亮,两位陪审员。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此内容是洪泽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伪造、逼供、诱供)。来自北京黎律师根据《宪法》、《刑法》和相关法律,为丁百灵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 黎律师的辩护一直不停被审判长打断,但黎律师坚持完成辩护,并善劝洪泽县公检法人员,要看清当前形势,正确对待法轮功,迫害法轮功的周永康、李东生等之流已被法办。 公诉人反复强调在多处地点散发法轮功资料,散发多少多少份。丁百灵和刘永军要求把法轮功资料当庭宣读,但他一直也没有敢把法轮功资料的内容当庭进行宣读。 刘永军、丁百灵也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但他们的自辩遭到审判长极力阻止。庭审二个小时,当庭未作出裁决。 员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七日洪泽县法院下达枉法判决书,刘永军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金五千元;丁百灵被非法判刑二年,勒索罚金三千元。刘永军、丁百灵不服判决,上诉至淮安市中级法院。 刘永军、丁百灵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洪泽县看守所显得十分的消瘦憔悴。 淮安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 刘永军和丁百灵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洪泽县看守所2年。丁百灵被非法判刑2年,于12 月7日回到家中。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审判;
非法关押;
抄家;
剥夺睡眠 ;
非法判刑;
勒索钱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江苏省淮安市刘永军、丁百灵遭非法判刑 中院维持冤判
江苏淮安市刘永军、丁百灵被非法判刑
江苏省洪泽县法院预谋非法庭审淮安法轮功学员刘拥军、丁柏林等
责任单位及恶人:
淮安国保大队
淮安市中级法院
洪泽县法院
:
陈旭
洪泽看守所
洪泽县公安局
洪泽县检察院
:
张学亮,
万滔
更新日期: 2017年1月8日 0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