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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素华

简介:
施素华
(Shi,Suhua), 女 , 六十多岁 , 江苏省淮安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七日夜间,淮安法轮功学员丁柏林、施素华夫妻、唐清、刘拥军、魏善荣在洪泽散发真相资料,在夜间路上,被淮安市国保大队和洪泽县公安局恶警绑架。唐清、魏善荣、施素华先后被放回家,刘拥军、丁柏林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洪泽看守所。五位法轮功学员当晚被绑架到洪泽县公安局,分别被关在五个房间,不让睡觉,非法审讯。第二天,五人被非法抄家(三台电脑,硬盘、大法书籍等被抢劫)。

施素华被非法关入看守所后强迫做劳工,还规定要完成任务,累的浑身无力,眼睛也看不见,手指化脓。魏善荣、施素华两位六十岁的人修炼法轮功十几年来身体健康,遭到非法刑事拘留迫害,导致修炼前心脏病、眩晕病复发,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八日洪泽县法院分别通知法轮功学员唐清、魏善荣、施素华的家人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日上午9:30开庭。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日上午9:30左右,洪泽县法院庭长陈旭称唐清、魏善荣、施素华三人没到,人未到齐,开不了庭,让律师明天上午等候通知。

二零一七年八月廿八日,江苏淮安北京路派出所崔姓协警,假借人口调查,盘查大法弟子施素华之家属成员,住址。分别致电施素华的女儿、女婿、婆婆,套问施素华住处等个资。八月卅日15点多,片警与另一警察在施素华住家门口(没有进屋),谎诈「核对人口信息」。几分钟后,召来8、9个自称是北京路派出所、清河公安局(已不存在)的警察,以「网上通缉」为由,仅凭一纸没有任何公章的表格,掳走施素华,非法关押在淮安市看守所。之前,洪泽法院并未给施素华本人或家属任何通知,完全是以构陷手段对施素华非法径行网上通缉。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一日下午三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法轮功学员施素华、魏善荣在洪泽区法院遭到非法庭审,来自北京的张律师为她们做无罪辩护。

洪泽检察院公诉人万涛宣读起诉书,以施素华、魏善荣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七日年晚,与丁百灵(被非法判两年)、刘永军(被非法判三年)到过淮阴区赵集、金湖县、宝应湖农场附近、盐城建湖、阜宁等地散发多少法轮功宣传册、宣传单以及在她们家抄到法轮功书籍等为借口,企图对施素华、魏善荣实施迫害。

庭审过程中,施素华、魏善荣分别阐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的实际情况。施素华说,曾患的胃病、眩晕病、妇科病炼法轮功炼好了,特别是曾到上海等多家医院治不好的牛皮癣病,修炼法轮功后慢慢也好了。

施素华、魏善荣均指出起诉书罪名完全不能成立。早在二零一五年,她们就把二零零零年公安部39号文件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三家共同指出的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文件分别寄给法院检察院各位领导,讲述自己在法轮功中的受益,讲述法轮功在世界洪传一百多个国家,揭露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罪恶。法轮功也没有组织,法轮功学员更没有破坏法律实施,是在履行《宪法》赋予的合法权益。

律师指出,起诉书中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新闻出版总署废除了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说明拥有法轮功类物品、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都是合法的。至今也找不到一条法律阐述法轮功是违法的。这说明法轮功在中国自始至终都是合理合法的。施素华的行为没有触犯任何刑律,应该无罪释放。

律师从施素华的主观故意、客观行为、犯罪客体、社会危害性等方面论述了理由。施素华修炼法轮功主要目的是为了强身健体和净化人心,并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而不是为了破坏法律法规实施,主观上没有破坏法律实施的故意。不管一个人信仰什么,只要她在客观上没有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就不能对信仰者定罪。炼功人拥有《转法轮》等书是正常的,也是合法的。说“法轮大法好”当然没有问题,因为她是一个炼法轮功的人,这与商家企业散发宣传资料向消费者宣传介绍自己的产品与服务一样,是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的。至于“真、善、忍”,这是全人类公认的普世价值,当然也没有问题。最后律师希望法官“枪口抬高一寸”,无罪释放施素华。

一个小时的庭审,庭长陈旭宣布:休庭,经合议庭合议后再作宣判。

淮安市洪泽区法院二零一九年一月份在没有通知律师和家属情况下,对法轮功学员施素华非法判刑三年,对法轮功学员魏善荣非法判刑十个月。两人均提起上诉。两人现被非法关押在淮安市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七月下旬,淮安市中级法院非法对施素华、魏善荣的上诉“维持原判”。八月七日,施素华被劫持至常州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魏善荣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八月七日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法轮功学员施素华,被劫持到江苏省常州监狱女子分监狱。常州监狱电话告诉施素华家人,施素华是法轮功学员,不许家属会见。到目前,监狱仍违法剥夺施素华家人探视权。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审判非法关押剥夺睡眠抄家高强度超负荷劳动非法通緝骚扰谎诈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非法判刑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江苏施素华被劫入冤狱-家属探视权被剥夺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83793.html#19311221933
江苏省淮安市施素华、魏善荣被非法开庭
江苏淮安法轮功学员施素华被捕
江苏淮安市刘永军、丁百灵被非法判刑
江苏省洪泽县法院预谋非法庭审淮安法轮功学员刘拥军、丁柏林等

相关单位及个人:
监狱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竹箦煤矿 电话:0517-87721211 邮政编码:213355 监狱纪委(监察室)电话:0519--87721036 监狱狱政科电话:0519--87721036 驻监检察室电话:0517--87720133 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狱务公开热线电话:025--962326

责任单位及恶人:
淮安市看守所
淮安国保大队
清河区公安分局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大治路17号,邮编223001<br>电话:0517-83661171<br>局长张波、政委夏敏<br>国保大队:<br>电话:0517-83123125<br>大队长:常书林13852382345(多年来直接参与绑架、伪造证据迫害法轮功学员)<br>副大队:许风15950382028(多年来直接参与绑架、伪造证据迫害法轮功学员)<br>警察范进<p>淮安市清河区公安分局 0517-83661378<br>局长 潘家新 13801408922<p>淮安市清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0517-83123125<br>常书林 淮安市清河区“六一零”, 清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 13852382345<br>王健淮 淮安市清河区“六一零”,清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0517-83026698(小灵通)<p>恶警王建淮电话:0517-83284790
淮安市中级法院江苏省淮安市中级法院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翔宇大道152号 邮编:223000<br>院长兼书记:钱斌 0517--83579000 18005239000 13605235270<br>副院长:时恒支  0517--83579006 18005236899 13605235270<br>副院长:程旋  0517--83579007  13347977999 15996190008<br>副院长:潘昌锋  0517--83579612 18005236988 13626180988<br>副院长 :赵文  0517--83579005  18915196666 13505236666<br>纪检组长:张年松 0517—83579008 18005236888 13852308833<br>机关党委书记:黄素晴 0517—8357970 18005236600 15996196868<br>审判委员会:侍刚 0517—83579003 18005236650 15905235050<br>办公室主任:杨周 0517—83579600 18005238080 13776709628<br>执行局长: 郑淮 13505238855<br>中级法院刑二庭长:徐燕 王海龙 陈来强 0517-- 80869818<br>法官:梁新星 于晓萍 张容 邱广胜 胡丽芳 王琤琤 王广田 马玉宝
洪泽县法院 : 陈旭
洪泽看守所
清河区北京路派出所地址:淮安市清河区景泰路  <br>电话:0517-83665519,邮编:223001<br>副所长:张建江15950389901(多次直接参与绑架、抄家迫害法轮功学员)
洪泽县公安局江苏省洪泽县公安局<br>地址:江苏省洪泽县北京东路东九道32号 邮编:223100<br>政委:朱国海  13905234562  0517-87566002<br>副局长:高吉会  13915150118 0517-87566003<br>副局长:刘正林  13901402736 0517-87566004<br>副局长:张志远  13952331018  0517-8756600<br>副书记:庞保国  13905231887  0517-787566008<br>副局长:卢爱国  13915155666  0517-87566010<br>副政委:李 毅  13952301209  0517-87566011<br>政治处主任:管荣华 13952361323<br>国保大队长:严定跃 13852301506 0517--87566178<br>国保大队教导员:陈胜齐 13915145002 0517--87566170<br>国保大队综合中队副中队长:李宣  13801402117 0517—87566170<br>国保大队一中队中队长:金德勤:13801402802 0517--87566170<br>国保大队警察 席前广(恶警):13401853799 0517--87566170<br>国保大队警察 王 永: 13915142130 13852391087 0517--87566170
洪泽县检察院江苏省洪泽县检察院<br>地址:江苏省洪泽县北京东路88号,邮编223100<br>电话:0517--87282406 0517--87282406<br>检察长:韩少芹 15252333888<br>副检察长:徐加山 15851718622 0517-87282337<br>副检察长:万海军 15851718681 0517-87282461<br>副检察长:成支农 13952361777<br>吉士洲:15851718760 0517-87282070<br>纪检组长:蒯银华<br>专职检察员:王国光 13915149009<br>公诉科:0517-87282419<br>万滔:15250899276 : 万滔
常州监狱

更新日期: 2020年2月24日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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