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玉兰
简介:
徐玉兰(Xu,Yulan),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葫芦岛市南票区及朝阳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辽宁省朝阳县法院开庭审理。五位法轮功学员当庭讲了真相,正念强,状态都很好。最后法官说认罪就不判或改判,不认罪就判刑三至七年,并说二十天后定结果,如判刑就直接送走,不通知家属。 二零一六年一月四日上午,五位法轮功学员的亲友到朝阳县法院,见了女审判长刘玉丽,当面递交了公通字(2000)第39号文件。刘玉丽在几番推脱不成的情况下,要求亲友在该文件上签字,写上递交人的名字、时间等。亲友们说:“签字是可以的。但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法律原则,法院方面也必须给我们打个收据,也要签字。” 刘玉丽显出很为难的样子,反复推脱,说已经有个律师递交过这个文件了。亲友说:“那不一样,律师递交的是律师的,我递交的是我的,很可能不一样。” 刘玉丽看实在推脱不了,只好勉强答应说:“那我们要商量一下,等一会告诉你(其实这点小事作为审判长完全可以做主决定。”大约十多分钟,刘玉丽和一个年轻小伙子下来(按照警察办案规矩,至少两人),双方互相签了字。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六日,葫芦岛市九名法轮功学员被朝阳县大屯派出所警察绑架,而后上报到朝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当时朝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张晓过亲自带人,把法轮功学员劫持到县公安局非法审讯。之后,张晓过又带人到葫芦岛九名法轮功学员家中非法抄家。 三月二十六日,家属来朝阳县公安局要人时,不但没放人,家人又被扣押,当天被关入到看守所。后九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朝阳县检察院,预谋加重迫害。在此期间国保大队长张晓过自觉身体不适,去了北京医院检查身体,查出患上癌症,被迫离职。 在被非法关押一年多后,葫芦岛五名法轮功学员徐玉兰、王英、齐百芬、李艳、何勇分别被朝阳县检察院、法院合谋枉判三年。这些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自被绑架关押后遭受了种种折磨与苦难。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朝阳县警察绑架胡绍伟等三名法轮功学员
亲属递交文件证实亲人无罪 法官签字接收
责任单位及恶人:
朝阳县法院
朝阳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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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过
更新日期: 2019年4月7日 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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