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新
简介:
刘玉新(Liu,Yuxin),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辽宁省葫芦岛市新区法轮功学员。2016年1月5日下午,葫芦岛市新区法轮功学员刘玉新、张凤珍在刘玉新家被龙湾派出所绑架。刘玉新被非法抄家。刘玉新家属下午4点左右去龙湾派出所时,不让见。 辽宁省葫芦岛市新区法轮功学员刘玉新(女)2016年1月5日下午,在家中被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派出所绑架,非法抄家,抢走许多大法书籍、电脑、资料等。 2016年5月17日,龙港区法院非法开庭,广东律师参与辩护。因为法院没能提前给律师邮寄“起诉书”副本,律师提出意见,所以龙港区法院又在7月14日(一审)二次开庭。 在两次法庭上,律师义正词严的指出:信仰法轮功合法,传播法轮功真相合法;拥有法轮功书籍是个人权利;本案没有受害人,传播法轮功福音没有对任何人造成危害;当事人的行为没有对社会构成任何危害;当事人被强加的罪名不成立!要求法庭无罪释放当事人。 事隔多日后,龙港区法院非法诬判刘玉新四年,罚款5000元。相关责任人:葫芦岛市龙港区法院刑事庭古月、王炳远两人以及检察院董程、王福飙等人。现在刘玉新被绑架到辽宁省沈阳大北监狱。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非法罚款;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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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龙湾派出所电话3171853。
龙港区龙湾派出所电话0416-3171853。
刘国军:院长0416-2139001
古 月:0416-2039023 13742971189
王炳远:0416-2039023 13942976666
龙港区检察院:董程
责任单位及恶人:
沈阳大北监狱(沈阳监狱城二监狱)
龙港区法院
:
王丙远,
谷月
龙港区检察院
:
王福飙,
董程
新区龙湾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8年2月18日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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