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利民
简介:
朱利民(Zhu,Limin),
男 ,
年龄未知 ,
辽河油田大法弟子,曙光采油厂,被非法判刑4年半。被非法开除公职。自99年7月的8年来,辽河油田“610”邪恶之徒于庆山、郭振玉、魏国宝、贺文杰、王友山、邝叶茂、何雨等恶人,利用手中的非法特权,与公安局、看守所、教养院、检察院、法院、各级党委、政法委等相互勾结,共同作恶。 2000年1月,大法弟子朱利民正在嘉兴与学员交流,当地公安冲上来抓人,朱利民翻窗下楼得以脱身,流亡上海,几天后,当他再次折回嘉兴时,不幸落入30多名公安的重重包围,朱利民被迫跳入冰冷的河水中想游过去,可河对面已站满了警察。 朱利民被关入嘉兴看守所,受尽了虐待。他坚持炼功弘法,被拳打脚踢后带上手铐脚镣,从此一铐就是三个月,而且是定位铐,不得走动,形同死囚,又断断续续铐了两个月,朱利民以大忍之心承受了这一切。 五个月后,干警放开了朱利民,说:“你要炼就炼,我也不管你了,但你把炼功的情况写出来,将来用这个给你加刑”。朱利民开创了炼功弘法环境,他默写经文,其它在押人员也居然跟着抄写。 2000年8月,审判前夕,朱利民绝食五天五夜,最后口腔里已没有了唾液,流出来的是血,看守所急忙召集了公安,检察院,法院有关人员“教育”他,朱利民向他们弘法三天“几年,十几年的徒刑已不足以引起世人对大法的关注了,我要用生命来引起世人对此事的关注”。那些人没有说话,听朱利民讲了三天。 审判他的那一天,朱利民在法庭上为大法做了堂堂正正的辩护,他被非法判了四年徒刑,那一天,嘉兴市雷霆大作,狂风暴雨。 2000年9月,在看守所关了八个月的朱利民被押往二监。 2000年12月,朱利民被送到浙江龙游十里坪劳教所(邮324402)他们利用所谓“转化”了的人“转化”朱利民,朱利民抵制了十天十夜,始终不改大法的立场。 第十天夜里,劳教所副所长薛永兴下令将朱利民双手反铐在铁窗上,铐了一夜,第十一天,薛永兴又继续铐住朱利民,要求被转化了的人坐在被铐着的朱利民前面继续“ 帮教”。 薛永兴此举遭到了共同反对,终于在第11天上午11时结束了对朱利民的“转化”工作,而几乎与此同时,劳教所“后院起火”,转化了的人员绝大部分清醒了过来,重新声明了自己坚信大法的立场,劳教所正以残酷的手段对待他们。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非法关押;
绑架/劫持;
手铐/脚镣 ;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河油田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辽河油田迫害法轮功的主要凶犯于庆山等的犯罪事实
浙江法轮大法学员遭受迫害的部份情况
辽宁大法弟子朱利民在浙江被非法判刑4年
相关单位及个人:
龙游十里坪劳教所 邮324402 电话:0570-7066002
责任单位及恶人:
十里坪劳教所
:
薛永兴
嘉兴看守所
辽河油田公安局
:
王友山
辽河油田610办公室
:
魏国宝,
于庆山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4日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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