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淑英
简介:
张淑英(Zhang,Shuying),
女 ,
61岁 ,
河北省承德市法轮功学员。家住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安子岭乡双炉台村。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当地派出所不断的到张淑英家骚扰、恐吓、威逼、抄家,抢走她的私人物品所有的大法书。 大约二零零五年五月的一天,安子岭乡派出所所长王大庆和一名警察到她家抢走大法书和师父的法像,把她强行拽上警车,绑架到兴隆县公安局。好几个警察拽着张淑英的手按手印,然后又把她绑架到兴隆县看守所关押。不法之徒恐吓张淑英:“你不写保证就判你的刑。”张淑英被关押了七天才回家。在这期间,他们敲诈勒索张淑英四千多元钱。大约过了一年,派出所所长王大庆又到张淑英家敲诈勒索一千多元。 二零零七年,兴隆县“六一零”伙同派出所王大庆试图抓张淑英到洗脑班。无奈之下,张淑英被迫流离失所一年多。 二零一五年五月八日,安子岭乡派出所所长祁建华,在家没人的情况下,到张淑英的丈夫上班的地方恐吓威逼,让他替张淑英写了所谓的“不炼功保证”。 又过了半个月左右,祁建华伙同村干部又到张淑英家,威胁她写“不炼功保证”。张淑英不配合他们,他们就抄她的家,抢走她的私人物品,又绑架她到承德市洗脑班。张淑英被非法关押了七天放回。 二零二零年从五月至八月期间,河北承德兴隆县安子岭乡政府人员、司法所人员及安子岭乡派出所人员其中有乡长和书记四次到法轮功学员家骚扰,叫张淑英签所谓“悔过书”,最后一次一个乡政府人员强行掳走两张墙上挂的大法画,并恐吓说“让国保大队的收拾你。”他们拿着手铐去的,不签字就要把她带走,她姐姐说先别抓走,她们再劝劝叫她签字。 无奈之下,张淑英被迫离家出走。张淑英走后这伙人到处找,到她女儿家、叔婶家,天天到张淑英家骚扰有时白天有事夜里,给她家人造成了极大的压力和恐惧。 二零二一年四月八日下午,张淑英被绑架,并非法关押在兴隆县小河南拘留所,关押15天。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五号晚,张淑英被绑架,六日被抄家。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下午,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安子岭乡双炉台村法轮功学员张淑英到安子岭乡马家沟村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学生举报,被绑架到安子岭派出所。 晚上7点多钟,安子岭派出所到张淑英家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转法轮》一本、《明慧周刊》四本、播放器两个。现在张淑英被非法拘留在兴隆拘留所。 承德市兴隆县安子岭乡双炉台村法轮功学员张淑英,大概七月份因讲真相被举报后被“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兴隆国保大队警察给张淑英的家属打电话,让张淑英十二月十六日去兴隆县检察院做笔录。 兴隆国保大队长李亚峰对张淑英进行了非法提审。目前(二零二五年十二月),构陷张淑英的案卷已转交承德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为王鹤。 二零二六年一月九日下午,张淑英的女儿前往承德县检察院,递交亲属辩护人委托书及阅卷申请书,却被公诉人王鹤拒绝。王鹤随后电话通知张淑英的女儿:不允许阅卷,申请也不予受理,只有律师才可以阅卷。 然而,亲友辩护人依法享有阅卷权,这是保障当事人辩护权的必要条件。本案中,公安机关存在明显违法办案行为,卷宗本身就反映了这些违法过程。检察院、法院拒绝亲友辩护人阅卷,不仅非法剥夺辩护权,更在客观上起到了为违法办案人员遮掩责任的作用。
迫害类型:
骚扰;
迫害亲属;
抄家;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拘留;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威胁/恐吓;
洗脑/送洗脑班;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张淑英被构陷到检察院-家属辩护人申请阅卷被拒
河北省兴隆市张淑英被构陷到承德县检察院
河北兴隆县六旬农妇张淑英被构陷到检察院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503828.html#251218213621
河北承德市兴隆县张淑英被构陷到检察院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97346.html#257200221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85898.html#24127225516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的消息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23207.html#2149233054
-二零二零年十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13549.html#2010801739
2015年河北省承德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简述
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电话:
国保大队长 李亚峰电话:18732473888
兴隆县公安局局长电话:03145053597
承德县检察院:0314-3129015
检察长 武瑞国13831421138/18603341132
公诉科杨春光 赵阳 0314-3012000
承德县政法委书记宫树忠13833423685/18830440683
相关主要责任人的电话(区号0314):
谢志男 政法委书记5081111 手机15503062069
陈占胜 公安局长5053227 手机15832383550
李颖达 公安局政委5050288 手机13503143982
王赤杰 国保大队教导员 手机13903148699
王国辉 县委书记 13903145298
尚晓辉 县长 13832453388
责任单位及恶人:
兴隆县政法委610
承德洗脑班
承德县检察院
兴隆县安子岭乡政府
安子岭乡派出所
兴隆县小河南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26年1月15日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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