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单及案情

孔翠花

简介:
孔翠花
(Kong,Cuihua), 女 , 年龄未知 ,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凤山镇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八日法轮功学员孔翠花、李喜清讲法轮功遭人恶告,被井陉县南峪镇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孔翠花、李喜清现被非法关押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

现该案被井陉县法院受理。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孔翠花和李喜清等三人被非法开庭。

石家庄市井陉县法轮功学员董欣华、孔翠花、李喜清等被枉判一年半至三年:董新华被劫持到河北女子监狱;孔翠华上诉市中级法院;李喜清现已回家。

石家庄市矿区凤山镇法轮功学员孔翠花、李喜清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八日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人构陷,非法关押在河北省石家庄第二看守所。

法轮功学员任艳珍二零一六年二月二日被井陉县国保大队、天长派出所相关人员私闯家宅绑架、并非法抄家。

井陉县法院在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八日非法庭审以上三位法轮功学员,其间三位法轮功学员都聘请了律师做无罪辩护。然而在开庭的前几天,法院说李喜清聘请了为其做有罪辩护律师(事后知道是法院做了手脚,哄骗家人)。

当天,孔翠花、任艳珍两位律师为其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庭审期间,无论是检察院的公诉人、法官还是那位做有罪辩护的律师,他们都静静的听完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词,没有一个人提出异议。

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孔翠花被冤判二年四个月,本人不服,现上诉市中级法院。

孔翠华结束2年4个月的冤狱,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八日回家。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绑架/劫持非法审讯抄家非法判刑非法提审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66047.html#18524224411
石家庄市井陉县董欣华、孔翠花等被枉判
石家庄市看守所至少劫持12名法轮功学员
构陷法轮功学员孔翠花、李喜清的案子被递交到井陉县法院
河北省井陉县凤山镇孔翠花、李喜清被非法批捕
参与迫害责任单位及人员信息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22583.html#16122235739

相关单位及个人:
井陉县法院办 公室 0311 82022906 县法院院长乔志海/13784023666 吴跻亭 县法院常务副院长151321 82168 郝学廷 刑事庭庭长 13931117658 18531157629 该案办案法官 栾正平 15132182229 赵北方 15373091278 尹建忠 15132182198 马海明15087384018 张树威15132182710 井陉县检察院: 检察长张爱国 办0311-82022045 井陉县法院: 院长乔志海13784023666 副院长吴跻亭151321 82168 尹建忠 15132182198 马海明15087384018 张树威15132182710 郝学廷13931117658 法办031182022906 井陉县公安局: 局长刘风林 办0311-2031316  13933852088 副局长冀会明13903394886 「610」主任13832336488 国保大队大队长吕俊科13933084928

责任单位及恶人:
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地址:石家庄郊区赵陵铺赵三街<br>邮编:050000<br>办公室:0311-87755202<br>值班电话:0311-87782024<br>所长王养峰:0311-87753009<br>副所长张景柱:0311-87729839<br>副所长邢志昌:0311-87727229<br>李占发:0311-87705722<br>杨文肖:0311-87725338
井陉县公安局
井陉县610办公室王春书,办公电话:2021940,宅电:2026098
井陉县法院
南峪镇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8年5月31日 05:59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2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