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秀芳
简介:
于秀芳(Yu,Xiufang),
女 ,
年龄未知 ,
河北省承德市大法弟子。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二日,平泉县“六一零”人员、国保大队长胡启文带领多名警察,晚上以看水表为名,非法入宅搜查,把河北省平泉县平泉镇居民于秀芳一家三口都绑架到国保大队。丈夫王建华被非法刑拘二十三天,六月四日才放回家。 二零零八年五月八日下午五点三十分,于秀芳正骑自行车去上班,突然间四、五个不明身份的人冲上来野蛮绑架,随即非法抄家。当晚,他们又到距县城五十华里以外的石拉哈沟铁矿,将正在值夜班的丈夫王建华绑架至国保大队。此次非法行动,是“六一零”头目佟立军、国保大队长刘国权在公安局坐镇指挥,国保警察宋占生、穆保民、佟彦会、王小凤(女)等现场抓人的。 于秀芳被绑架后,非法关押在平泉看守所。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九日被非法批捕,六月五日,被非法起诉到平泉法院,在“六一零”头目佟立军的指使下,二零零八年八月七日被非法判刑三年,上诉无效。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二日凌晨被送往石家庄鹿泉寺河北省女子监狱关押迫害。 于秀芳于二零一一年二月七日从监狱回来时,才知道丈夫王建华已不在世七个多月。 于秀芳女士于二零一五年八月四日向最高检察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导致她及家人遭受严重迫害,丈夫王建华被迫害含冤离世。于秀芳要求最高检察院追究、公布江泽民的刑事罪责,让世人看清这场迫害。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非法发布逮捕令;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王建华遭迫害致死 妻子控告首恶江泽民
责任单位及恶人:
平泉县公安局
:
刘国权,
佟立军,
穆宝民,
胡启文,
宋占生,
王晓凤
平泉县610
平泉县看守所
河北省女子监狱
沙坨子派出所
:
佟彦会
平泉法院
更新日期: 2016年2月9日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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