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文峰
简介:
马文峰(Ma,Wenfeng),
男 ,
三十多岁 ,
辽河油田法轮功学员,欢喜岭采油职工。据不完全统计,自99年7月以来,辽河油田“610”邪恶之徒于庆山、魏国宝、王友山等人,利用手中的非法特权,与公安局、看守所、教养院、检察院、法院、各级党委等相互勾结,共同作恶。 2000年底劳教2年,盘锦教养院。马文峰等大法弟子都曾在盘锦市劳动教养院多次遭到不同程度的毒打与摧残。 2003年7月15日被绑架至抚顺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马文峰 辽河石油勘探局钻井二公司。 自锦州市邪党市委书记王明玉来锦州至今,仅仅六个月的时间,锦州市就有多名大法弟子被绑架、关押、判刑、投监,其中有: ──二十四名大法弟子被绑架:他们是高宝香、梁锦君、赵秀兰、赵玲岩、徐慧萍、张立风、薛立华、王瑞凤、辽油钻井一公司三位法轮功学员(姓名待核实)、盘锦市的马文峰、王薇、朱青、王凤媛、徐秀云、陈桂英、苗晓坤、赵玉珍、李淑杰、王丽阁、刘玉珍、肖铭、冯桂秋; ──七人被非法批捕:他们是王林、张立风、薛立华、王瑞凤、陈桂英、苗晓坤、赵玉珍; ──六人被非法庭审:他们是徐慧萍、张立风、薛立华、王瑞凤、陈桂英、王林; ──四人被强行投监入狱:她们是徐慧萍、苗晓坤、王彦秋、周玉祯 2014年5月13日晚,辽宁盘锦欢喜岭地区三名弟子朱琼(亦名朱青)、王薇、马文峰开车在当地农村发放张贴大法真相资料时,被当地村干部带人拦截勒索,后被派出所非法关押和抄家,之后,又被送凌海市公安局非法审讯,关押,庭审和判刑。马文峰和王薇分别被判三年和两年半,缓刑三年后,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五日回家,后由当地街道司法局和所在单位进行非法监管。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劳教;
毒打/殴打 ;
非法关押;
抄家;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2015-16年辽宁盘锦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
辽宁锦州市委书记王明玉犯罪事实
辽河油田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辽河油田迫害法轮功的主要凶犯于庆山等的犯罪事实
盘锦市劳动教养院对大法弟子的酷刑折磨
责任单位及恶人:
辽河油田公安局
:
王友山
辽河油田610办公室
:
魏国宝,
于庆山
辽宁省抚顺洗脑基地
盘锦教养院
凌海市公安分局
锦州市委
:
王明玉
更新日期: 2017年2月12日 1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