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艳(鲁艳)
简介:
卢艳(鲁艳)(Lu,Yan),
女 ,
年龄未知 ,
河北唐山韩城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六日晚,河北唐山韩城派出所两警察因为诉江的事去当地法轮功学员卢燕家非法“核查”情况,产生争执,卢燕被强行带到车上,上车前卢燕给丈夫打了电话,丈夫回来后,警察还不罢手又进到屋内。卢燕的东屋有大量资料和打印机,警察要求开门,卢燕丈夫不配合,说没钥匙,警察强行踹开门,给韩城派出所打电话,韩城派出所联系了唐山市路北公安分局,分局来人非法抄家。河北唐山市公安局伙同韩城派出所由治保主任么文正带着抄卢艳的家,抄走4台电脑及6-7台打印机。 卢燕当晚被劫持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第二天,家属收到拘留证,一月二十四日,看守所让家属周一去送衣服并带一百元现金。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一日,鲁艳在唐山市路北区法院遭非法庭审,在庭上宣读的所谓起诉书中,其中的“罪证”之一竟是白纸。非法庭审结束后,鲁艳于中午十二点十分被绑架回唐山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一日上午,鲁艳在唐山市路北区法院遭非法庭审。庭审中她看起来精神状态良好。公诉人在庭上宣读的所谓起诉书时,其中的“罪证”之一竟是白纸。并以此将她非法判刑三年半,非法庭审结束后,鲁艳被绑架回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后来,鲁艳不用律师,自己进行了依法上诉、自辩,后非法刑期改判二年半。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非法关押;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
河北唐山鲁艳被非法判刑两年半
-2016年唐山地区122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
河北省唐山市法轮功学员白梅芬被非法判七年
唐山检察院-白纸竟然成“证据”(图)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法院对大法弟子白梅芬与鲁艳分别非法庭审
河北唐山法轮功学员鲁艳1月16日被绑架
河北唐山韩城学员卢燕被非法拘留
河北唐山韩城大法学员卢艳被绑架情况补充
相关单位及个人:
审判长:董××
主审法官:杨健
书记员:杨静
公诉人:李杰夫
唐山路北区公安分局:边久贵、徐德宇、李建成。
参与诬陷的所谓证人:吴小平、李东玲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分局国保大队: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乔屯道29号 邮编:063000
电话:315-2824452、315-2534011
大队长刘淑兰(可能在现场)
河北省唐山市第一看守所: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唐钱路,邮编:063001
电话:0315-2861842、2871528、2824452-8011或8051
所长刘学东
副所长幺淑君
副所长刘连国
原所长张新13933226627
治保主任么文正13582518677
责任单位及恶人:
唐山市公安局
唐山市第一看守所
韩城镇派出所
唐山市路北法院
唐山路北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18年2月17日 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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