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素梅
简介:
赵素梅(Zhao,Sumei),
女 ,
年龄未知 ,
山西太原市法轮功学员,居住在太原市太钢118小区。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李锡福及他居住地附近两位法轮功学员赵存贵、赵素梅同时被太原市尖草坪刑警队有预谋抄家、并先后绑架。与此同时,居住地的太原市杏花岭区涧河派出所对许多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性“询问”,调查谁还去参与旁听了那天李锡福起诉邮局的庭审。 赵素梅被迫害关押在太原市看守所,负责赵素梅的法官名叫季丽清,是太原市杏花岭区法院的法官。该法官称马上要开庭,赵素梅家属递交的申请辩护人申请书被拒。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太原市杏花岭区法院非法对法轮功学员赵素梅开庭审理,所谓“法官”季丽清阻挠当事人的律师与辩护人行使辩护权,存在如下违法行为: 1、不让辩护人降凤读书面辩护意见 降凤女士是被告人赵素梅的女儿,依法担任了辩护人。但是当天庭审阶段,当降凤女士拿出自己事先准备好的辩护意见准备阐述辩护意见的时候,季丽清法官十分不耐烦,她用生硬蛮横的声调说“你不要读了!”当时降凤一看法官这幅态度,只说了一句话的辩护意见。 2、随意打断律师发言 当天庭审中,辩护律师吕洲宾两次发言遭季丽清打断,当吕律师阐述被告人的宗教认识问题时,季丽清还没听清楚就急躁打断说“请辩护人注意围绕案情……”。 庭审阶段,季丽清没有提供互相发问阶段,当辩护律师要求向公诉人发问时,季丽清一开始拒绝辩护律师发问,在辩护律师的争取下才勉强获得一次发问机会。 季丽清作为法官是不合格的,她的上述行为不仅不文明,更是恶意阻挠了辩护人行使辩护权,涉嫌违反《中国法官法 [2001修正本]》第三章第七条(三)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第三章第七条(四)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等相关法律。 李锡福、赵存贵、赵素梅三位法轮功学员在不同地区先后遭非法庭审,均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冤狱。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非法审判;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太原市赵素梅被非法开庭-法官剥夺辩护权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25729.html#16322232514
李锡福控告邮局案开庭后被绑架-密令曝光幕后黑手
二零一六年一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21966.html#1617231020
相关单位及个人:
迫害赵素梅的有关公检法人员:
1、太原市涧河派出所 李晓中 闫剑云
电话:0351-2603777
地址:太原市尖草坪街50号,邮编030003
2、太原市杏花岭检察院 李隆
电话:0351-3639076
地址:太原市小东门街19号
3、 太原市杏花岭法院 季丽青
地址:太原市府东街63号,邮编030002
电话:0351-3575562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太原市看守所
杏花岭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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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丽清
杏花岭区检察院
杏花岭区涧河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8年6月17日 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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