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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乃香

简介:
肖乃香
(Xiao,Naixiang), 女 , 六十多岁 , 新疆乌苏市法轮功学员。

2015年3月26日,肖奶香被绑架,一直被关押在乌苏市国保大队审讯室提审,国保大队搞刑讯逼供,连续审讯十三天十三夜,不让睡觉,不给水喝,不给饭吃,还对她多次辱骂、暴打。期间一个有点良知的警察看不过去,给肖奶香泡了一包方便面。十三天中只让肖奶香在办公室的椅子上睡了几十分钟。而国保大队提供的提审笔录记载全都是在乌苏市看守所。

2016年2月26日上午10点半,法轮功学员张梦生、肖乃香、冯正建、李风丽、张桂英等案件在乌苏市法院开庭。主审法官是乌苏市法院刑庭庭长吴兴华和两个陪审员,所谓公诉人是高英。法轮功学员们的家属从北京请了梁小军、郭海跃、姜一兵和蔺其磊四位律师做无罪辩护。

四位律师分别从不同角度阐述了信仰法轮功无罪,检察院指控的“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不能成立,要求法院立即释放他们。

冯正健、李洪福、肖奶香等也自己做了无罪辩护,他们都在法庭上大声宣称:修炼法轮功无罪,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无罪。

2016年3月下旬,新疆乌苏市法院将六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其中张梦生六年、冯正健五年、李洪福四年半、肖奶香四年、李风丽两年、张桂英一年半。目前李风丽等人已经上诉到塔城地区中级法院。

法轮功学员张梦生、冯正建、李洪福、肖乃香、李凤丽、张桂英一审判决后,他们自己都上诉了,塔城地区中级法院将于2016年6月29日上午开庭审理。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绑架/劫持非法关押剥夺睡眠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毒打/殴打非法审判非法提审打骂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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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苏六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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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公诉人高英

责任单位及恶人:
乌苏市法院 : 吴兴华
乌苏市国保大队
塔城地区中级法院

更新日期: 2016年6月20日 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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