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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华


中共酷刑示意图:手铐脚镣

简介:
李新华
(Li,Xinhua), 男 , 46岁 , 江西崇仁县大法弟子。原江西崇仁县相山镇山斜小学校长。

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大法。由于修炼法轮功,被当地六一零非法劳教两年,校长职务被无理撤销。多年来,大法弟子李新华一直被监视,其电话一直被监听,给他自己和家人造成深深的伤害。

二零零一年十月一日,因报纸、电台给大法抹黑,李新华去张贴大法真相,当晚,崇仁县公安陈某、王某数名警察非法闯入李新华家,打着学校教师对政府拖欠教师工资的意见调查为由,把李新华诱骗、绑架到县公安局。关在只有几平米的铁栅栏中去反思。

铁栅栏中放着装有半桶尿液的便桶散发着难闻的气味,大约关了半个小时,之后,在他们的恐吓下对李新华进行了审讯,直到深夜,连续了四个多小时,最后关押在崇仁看守所。同时,警察王某等多人到李新华家抄家,恐吓家人。在看守所李新华被非法关押了七十二天。

在崇仁县看守所期间,公安警察屡次对李新华进行恐吓、提审、逼供,警察王某等三人把李新华铐上手铐和脚镣,强行把他带到单位,铐在山斜派出所。撬开单位住房,进行抄家搜查,寻找他们所谓的“证据”,抢走了手抄大法书、学校的一台老式油墨印刷机。

为落实江泽民“名誉上搞臭”违法政策,公然在他人和师生面前侮辱李新华的人格,诋毁名誉,毁坏作为教师在他人、在师生心目中的教师形象:诽谤李新华是反革命份子,炼了邪法,走了邪道。

警察先后还多次到李新华单位进行所谓的“调查取证”和对大法的抹黑,却发现李新华抽屉的荣誉证书,领导、同事、群众都说他是个好人,令警察也啼笑皆非。他们只是机械的在执行上级的命令。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李新华被劫持到高安市八景镇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在那里,李新华遭“转化”迫害。李新华被实施了以下迫害。

1、奴工劳动。强迫与其它劳教人员进行每天十四至十五小时的超长时间劳动,劳动内容是用砂纸摩牛(一种牛的艺术品),拉灯管等。后来改用每天一边洗脑,一边劳动。

2、限制人身自由。利用打架斗殴、吸毒、诈骗违法犯罪劳教人员,监视李新华的一言一行及思想,稍不留意,就有劳教加期与打骂的危险。

3、剥夺信仰自由。李新华的一言一行与思想都被监控,不准炼功,不准看守所有大法书籍,不准谈论大法真相。每周要进行一次所谓的“安检”,查遍所有角落,看看是否藏有有关大法的片言只语。否则,就有被拖打、捆绑、加期、关小号的危险。强制观看抹黑法轮功的电视;强制洗脑,强制学习骗人的书籍;强制按上级的要求写什么欺世的谎言——“三书”,即“悔过书”、“转化书”、“揭批书”和思想汇报。

4、随意践踏人权,不“转化”不准家人接见,不准与家人互相通信,与家人接见、写信要受到监听和拆看。

二零零三年劳教结束,李新华被江泽民魔爪操控的一套政法公安系统,为李新华开辟了第二个劳教所,即“监外劳教所”。一直让迫害延续到今天,使李新华和家人的身心受到严重的创伤和扭曲,严重的干扰正常工作与生活。

十六年来,在江泽民魔爪操控下县六一零、县公安局,县教育局、镇政府、镇派出所、单位领导非法限制与监控李新华的言行和人身自由,任意剥夺人身权利。他们无理撤销李新华的校长职务;强迫写上班申请书;扣除四个月的工资;剥夺上课的权利、担当班主任的权利(可现实中,李新华屡次被评为镇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师);在单位私设专门监控的综治办和责任人。

李新华在该套迫害系统之下,在人身监控、电话监控、电话骚扰以及恐吓、追查、质问之下度日,不能有申诉,不能有辩护,完全剥夺了作为公民的一切权利。特别在他们所谓的“敏感日”,李新华随时都有被扣帽子、打棍子的危险。

二零零四年四月,听说崇仁某地有人传大法真相资料,相山派出所警察王某等两人驱车赶到李新华单位。下课后李新华被校长叫到办公室。两个警察气势汹汹,对李新华非法提审和恐吓,逼问是不是他干的,李新华告诉他们说话要有证据,你们这是严重地侵犯人权。可他们摔着车门,对李新华进行了一番恐吓,然后驱车回所。之后,李新华被校长一顿唾骂;派出所命令校长二十四小时监控李新华,包括吃饭、上厕所都不能放过!

二零零八年八月“奥运”期间,即他们认为的“敏 感日”,警察发现县里有人发放大法真相资料,县六一零、县公安驱车到李新华单位对他进行秘密调查;县教委、镇政府、镇派出所、单位领导也上纲上线,私下在相山镇对李新华的两个亲戚恐吓和调查,其目的是针对李新华。亲戚都受到了牵连,他们的身心都受到了严重的伤害,亲友都不敢靠近李新华。

当然,对李新华的伤害就更严重了。全天二十四小时监控,便衣警车时时在离李新华家二、三十米的地方逗留。每隔几分钟,都有便衣警车在房前走来走去;镇政府、居委会、单位领导一行四、五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在李新华的房前屋后转来转去;晚上子时,还有人拿着手电筒对他的房子晃来晃去。当时只要李新华走到哪里,就会马上被人盯梢。而且,大白天,警察还携带四、五个人直接闯进来,进行恐吓和质问。这样持续了大约一个星期,最后他们扬长而去,不了了之。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五日,李新华先生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起诉元凶江泽民。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监视/跟踪电话监控私闯民宅诱骗/利诱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审讯迫害亲属威胁/恐吓抄家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敲诈/掠夺/破坏财物人身侮辱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高强度超负荷劳动定期思想汇报制度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责任单位及恶人:
崇仁县610办公室
崇仁县公安局
高安八景劳教所
崇仁看守所
山斜派出所
相山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6年2月27日 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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