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书芬
简介:
于书芬(Yu,Shufen),
女 ,
年龄未知 ,
山东潍坊昌乐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二日下午,昌乐国保大队的人拿着搜查证到于书芬家,把家里包括储藏室都翻了个遍,甚么也没找到,就把桌子上的台历拿走了。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八日,潍坊昌乐县国保大队单既成和赵世胜带领几个人到大法弟子于书芬家将其绑架,非法关押了两天一夜,后送往潍坊看守所,因血糖高,看守所怕承担责任而拒收。 二零一六年元月二十五日,单既成又给她丈夫打电话,以叫于书芬去拿手机(十八日非法扣押的)为由,将她骗了去,一到国保,单既成就把她带到地下审问室,非法审问了一下午,非逼迫她说台历是秦丽丽做的,于书芬坚决不听从,也不配合,单既成以罚款、关押等威胁她,她也不配合,直到下班点到了,才叫她回家。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上午,昌乐检察院打电话叫于书芬去,一个叫王松梅的非法审问了她半天,也想让她承认台历是秦丽丽做的,于书芬坚决不从。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昌乐法院给予书芬打电话,叫她下午二点过去,还是问她台历的事,于书芬告诉法院从来没见秦丽丽做过台历,是国保单既成乱说乱写的,问明白后,就叫她回家了。 二零一六年七月,单既成带两名警察到于书芬家敲门,当时于书芬正在家看孩子,以为家人没带钥匙,打开了门,单既成闯进去,把于书芬直接绑架到昌乐城东派出所。关押在地下室,非法审问,不让她上厕所,一直到天黑。 第二天下午,单既成直接把于书芬拉到昌乐中医院做检查,验血结果出来了,血糖很高。单既成气急败坏地说:我实话告诉你,你别以为你血糖高看守所不收,只要你死不了,我就能送你进去。后来于书芬的家人来了,单既成破口大骂,并威胁说你回去不许跟别人说,以后不许给我上网。 九月份,单既成又绑架了于书芬,直接拉到潍坊医院,做了全身检查。最后检查结果血糖还是高。即使如此,单既成还是硬把于书芬送往潍坊看守所,跑前跑后忙了半天,看守所他们那边也没收,只好又回了昌乐。单既成一再说我们还要送你。现在于书芬已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一八年春节,于书芬回家与家人团聚。可是三月十三日早上七点多,昌乐县国保警察赵世胜等共五、六警察身着便衣乘于书芬的丈夫上班时机,闯入她家,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入门就到处乱翻,非法抄家,抄走放像机、小音响、四部手机、棉袄、包等私人物品,连小孩玩坏的mp3都没放过,还有家中衣橱里的一千多元现金都被抢走。抄家的同时还非法录像。 警察把于书芬绑架到昌乐城东派出所,非法强行采指纹、审问,后带于书芬到潍坊第二人民医院查体后送潍坊看守所,因身体不合格,看守所拒收。又拉回昌乐城东派出所非法关押。 第二天上午警察来说是待会法院有人来问点事就可以回去了。直到十一点多法院还没来人,又有警察说是法院人忙,没时间过来,叫过去一趟。到法院时,赵世胜和另一人在那儿等着,给于书芬拍照并拿出一张纸叫她签。当时于书芬看纸上写的也是无关紧要的内容就签了字,接着警察给了她判决书,让她离开。于书芬看了判决书才知道被判七年,还有罚款八千元。于书芬提出质疑,他们说有什么问题可以上诉。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三日,山东省昌乐县法轮功学员于书芬在家中被昌乐国保绑架,次日收到法院判决书,被诬判七年并勒索罚金八千元。于书芬于三月二十一日提交上诉书。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潍坊市中级法院就上诉一事叫于书芬去了解情况,询问完具体事情后,说没事了,以后不会再找她,并说会把情况反映给昌乐。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五日上午十点左右,昌乐国保大队警察赵世胜带着三个警察闯进法轮功学员于书芬家,将于书芬带到城关派出所,于书芬一直给他们讲真相。当日中午十二点半左右,于书芬回到家中。 二零二一年二月六日日,于书芬在一个小区内发放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恶意举报,被绑架到城西派出所。中午,610赵世胜带着三个警察,闯到于书芬家中,非法抄走了师父法像、大法书、周刊、一百多元钱、护身符等。在派出所,于书芬不配合警察的任何命令和指使,只讲真相。下午五点四十分返回家中。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四个警察到于书芬家中,强行带走于书芬,说是配合调查,到警察局采集信息。于书芬不配合他们,但被强行体检、按手印等。下午没出检查结果,警察让她回家,第二天再去。回家后,于书芬觉得不应该配合他们的命令,于第二天早上离家出走。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早上,于书芬被两名便衣警察从家中绑架,说要带去体检,体检完就回来。第二天上午,家人接到昌乐法院的电话,说于书芬被判刑七年,现关押在昌邑看守所。所谓的“理由”是于书芬在二零一八年被判刑七年,现在要执行。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于书芬被转到潍坊市看守所,家人找律师会见,潍坊看守所拒绝,理由是案子已了结,现在是执行阶段不能见。家人从于书芬被绑架关押到现在没见到过她,也不了解她的情况。 于书芬被非法关押在潍坊看守所近两个半月后,于二零二二年一月四日,被转入山东省女子监狱(在济南)继续非法关押。
迫害类型: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私闯民宅;
抄家;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勒索钱财;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审讯;
非法关押;
威胁/恐吓;
不准上厕所;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非法起诉;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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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昌乐于书芬被非法判刑七年
山东潍坊昌乐大法弟子于书芬被迫害经过
山东省昌乐县国保警察单既成的部分恶行
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国保大队连续多天骚扰迫害于书芬
相关单位及个人:
昌乐县检察院公诉人:王松梅,
昌乐县法院一审法官:刘强15662617671
电话 区号:0536
昌乐610头目、公安副局长张志利:办6296006、13906360506、18678078610
610副头目李少军:13780829781
昌乐公安局局长曹俊勇 18353660069 15063650069 0536-6296001
昌乐国保大队长常全斌:办6296081、宅6299204、18678078839、15905369389、大队办6296083
国保大队教导员于明芳:办6296085、13953671881
国保中队长赵世胜:办6296082、18678078912、13863629388
国保恶警单既成:15866191767、18678078808、18678086779
昌乐法院办公室:6221691
法院院长韩昆亮:办6272001、18553608726
法院副院长王永宝:办6229443、18815363801
法院副院长张世明:办6292905、18815363809
昌乐检察院办公室:6222484
检察长郑爱之:办3012501、13506473166
副检察长张志广:办3012503、18506362503
副检察长武德昌:办3012506、18506362506
责任单位及恶人:
昌乐610
:
赵世胜
昌乐县公安局
:
单既成
济南市女子监狱(山东省女子监狱、山东省兴业发展公司)
潍坊市看守所
昌乐县城东派出所
昌邑看守所
潍坊市中级法院
昌乐县检察院
昌乐县法院
更新日期: 2023年1月8日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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