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丽华
简介:
冯丽华(Feng,Lihua),
女 ,
年龄未知 ,
青岛市李沧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二月三日上午,法轮功学员程桂香、冯丽华在崂山区北宅村发真相资料时,被崂山分局和北宅派出所绑架,四日下午,被直接转到即墨市浦东看守所迫害,已经被非法刑事拘留。 程桂香已经回家(2016-3-25)。冯丽华依旧被非法关押,家人为冯丽华请了律师,律师去看守所见到冯丽华才了解到,当时被警察非法送到看守所时,冯丽华的血压190多,是警察强制给她吃了降压药才送进去的,在看守所依旧被强制吃降压药。家人非常担心冯丽华的身体,多次到北宅派出所、崂山分局要求释放冯丽华。但是,崂山分局国保警察依旧非法关押冯丽华。 期间,崂山检察院将迫害冯丽华的案件两次退回崂山分局。近日(二零一六年九月),崂山检察院非法把冯丽华起诉到崂山法院。 法轮功学员冯丽华构陷到崂山法院,其家属为冯丽华聘请了律师,但是当律师去会见冯丽华时,遭到青岛市司法局威胁,禁止律师代理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律师据理力争,但是,青岛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杨电科、调研员柳黎打电话给代理律师,并向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施加压力,致使律师事务所不敢给律师开具律师代理函。 冯丽华被青岛李沧法院枉法判刑两年,上诉至青岛市中级法院,但青岛市中级法院枉法维持原判。目前,冯丽华已经被劫持到山东省女子监狱。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非法关押;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青岛中级法院对纪敏、王玉辉、冯丽华枉法维持原判
岛市司法局阻挠冯丽华的家人请律师
二零一六年十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35767.html#1610103634
山东青岛市法轮功学员冯丽华遭非法起诉
山东省青岛市法轮功学员冯丽华仍被非法关押
青岛市李沧区法轮功学员程桂香、冯丽华被刑事拘留
二零一六年二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23616.html#1626235054
相关单位及个人:
青岛市崂山法院: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云岭支路1号、邮编266071
电话:0532-88895802
院长兼书记李建伟
副院长高洪良13708954882
副院长王同吉13506391987
副院长王光辉13608980077
执行局长李伦山13605325177;
审委张海燕13370838353
审委崔雪芹13708977669
审委方海岩
立案庭庭长周伟13370805666
行政庭庭长温明18678986677
王哥庄法庭庭长朱照峰18653291359
崂山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吴志坚13505324705
崂山法院民二庭庭长王鹏18653279716
崂山法院民一庭庭长赵振飞18661855618
刑事审判庭:
庭长李伟
主管法官孙未0532-88895635、18661850760
其他相关人员:
李伟0532-88895193、13780602215
牟敬坚0532-88896371 、13668872519
孙成龙0532-88897827、15005326817
高萍0532--88895600、13863991820
霍静静0532-88895628、13573853618
吴玉琴0532-88893500
徐德龙0532--88893837
崂山区分局国保大队人员信息
栾复传 大队长 0532-55580137
王宏林 教导员 0532-55580071
秦富友 副大队长 0532-55580071
刘德军 副大队长 0532-55580138
王晓凤 中队长 0532-55580139
张代祎 警察 0532-55580139
王 敏 警察 0532-55580072
贾桂宾 警察 0532-55580139
贾桂磊 警察 0532-55580072
宋振华 警察 0532-55580072
陈 勇 警察 0532-55582138
责任单位及恶人:
济南市女子监狱(山东省女子监狱、山东省兴业发展公司)
崂山区法院
崂山分局
崂山区检察院
浦东看守所
崂山区北宅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7年6月26日 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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