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白秀
简介:
罗白秀(Luo,Baixiu),
女 ,
52岁 ,
云南省昆明地区法轮功学员。云南省江川县人,家住玉溪市江川县龙街村。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罗白秀因坚持修炼真、善、忍法轮大法,向民众讲述法轮大法教人做好人、遭迫害的真相,曾经一次被绑架关押,两次被非法判刑,在二零零七年和二零一五年两遭绑架,分别被非法判刑三年和三年半,在云南第二女子监狱被注射不明药物以及饭食中加不明药粉,另外,遭绑铐、殴打、坐小凳子、野蛮灌食、关禁闭等酷刑折磨。 二零零四年六月的一天,六一零的人员闯入罗白秀家中,野蛮抄家,损坏许多家具,罗白秀先后被带到派出所、公安局由江川县和玉溪市六一零,不法人员轮流非法审讯,随后把她送到通海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二十八天。回家后,罗白秀才知道,他们要她家人监视,以不炼功为条件,取保候审三年。 罗白秀的丈夫对中共的迫害极度恐惧,跟她离婚了,致使她无家可归,只能在外漂泊,但六一零人员仍然继续骚扰她。 二零零七年七月七日,不法人员再次闯入罗白秀的租房,把她绑架到公安局,送到看守后,罗白秀被非法判刑三年,同年十月二十四日,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 狱警及包夹为使罗白秀放弃修炼,强迫她每天坐板凳十八小时,不准洗澡,每天看侮辱大法和诽谤大法师父的录像,打着关心的幌子,经常把罗白秀叫去抽血化验,在她身体健康、没有身体不适感觉的情况下,七、八个人按着她,给她身体里打不明药物的注射液。 罗白秀经常发现她的饭菜是苦的。一次,罗白秀从门缝里看到包夹从她衣服口袋里拿出一个瓶子装有粉末状的药物,投入罗白秀的饭菜里,于是,罗白秀开始绝食抗议他们的这种行为,他们就把罗白秀铐起来,多人按着她,给她野蛮灌食。当时罗白秀感觉自己呼吸困难,痛苦得无以言表。 在这三年的时间里,罗白秀经历了关禁闭、铐手铐、封嘴等酷刑折磨,以及其它身体上的痛苦与伤害、各类侮辱与羞辱人格的虐待。 二零一五年被绑架和骚扰的法轮功学员,昆明地区:刘艳、袁轶琼、杨惠兰、杨励、张良、李萍、韩俊毅、杨秀清、李飞燕(湖南邵东县)、文春福、罗白秀、唐玉、李培高、纪福仙、严经雄、和双凤、张清秀、周晋、孙显新、牛女士、金志梅、吕俊霞、侯兴黉、王进仙、高翠莲、高夸柒、杨自祥 东川区吴朝千、许绍清、陈金书等三十一位。 二零一五年九月四日,文春福和罗白秀在昆明市寻甸县境内赠送真相资料,被红土地镇花沟村委会副主任王正四,村民潘云柱、蒋周梅恶告,在新杨公路小甸子路口被非法抓捕,九月六日,文春福在昆明市经开区阿拉街道办事处小新村耀兴丹枫白露花园19幢2505室的住所被非法抄家。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二日文春福和罗白秀被寻甸县公安局非法逮捕。罗白秀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第一看守所,文春福被非法关押在寻甸看守所。 在那里,罗白秀在例假期间不给卫生用品,裤子一直都是脏的,旁人看不过去,偷偷塞给她一点纸;一个大冷天,黄姓警察指挥犯人用冷水浇她,一盆一盆浇在头上,湿透全身。就在这时,说上面要来人检查,叫她去换衣服,她就去打水,想洗一洗头再换,看守所的人就拦着她不让打水,在冲突的拉扯中,罗白秀的头摔到了瓷砖的一角上,头上摔破了几公分的口子,流出血来,就去医院缝针包扎。 上级检查的人来了,还扛着摄像机,他们在拍罗白秀。看到罗白秀包着头,就问她怎么了?罗白秀如实讲了情况,当提到法轮功时,他们就不听了,也不敢摄像了,匆匆地走了。黄姓警察也匆匆地走了。 盛姓警察把罗白秀的手捆起来,卡在大铁门上,用脏袜子塞住罗白秀的嘴,再用胶布封住她的口,不让她讲话,给她戴着脚镣,关禁闭十五天。 罗白秀绝食抗议,几乎一个月不吃不喝。杨姓警察就拖她去输液、灌食。 大概四个月左右,黄姓警察回来了。有人悄悄说:黄姓警察是因为女儿死了,请假回去的(可能是遭恶报了,殃及女儿)。她回来后,对罗白秀温和多了,不像过去那么凶恶了。 二零一六年一月七日,寻甸县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彭朝柱出庭“支持公诉”,以“寻检公诉邢字(2016)第5号起诉书”指控文春福、罗白秀。文春福委托梁小军作为辩护律师;罗白秀委托郭海跃作为辩护律师。 罗白秀的律师先后两次会见了罗白秀,得知罗白秀在看守所因喊法轮大法好的口号,遭打骂。“610”和国保来了2次要求罗白秀写一份保证不在里边喊“法轮大法好”的口号,保证以后不出去散发法轮功小册子,被罗白秀拒绝。 法庭上,公诉人列举的所谓事实是:在文春福、罗白秀所乘坐的汽车上查获的法轮功真相资料、印有法轮功真相的一元币、真相光盘,以及在文春福住所抄到的法轮大法书籍、光盘、台历、真相资料,李洪志老师的相片,信封、相纸等。公诉机关出示了户籍证明、单位证明,“前科证明”(罗白秀因信仰法轮功四次受到迫害,其中一次被判刑三年。文春福因信仰法轮功被迫害过一次),车辆上物品的扣押清单及其照片,抄家扣押物品清单及其照片,以及云南省公安厅“反邪教处邪教宣传品认定书”(云公反邪教(2015)144号),昆明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指挥人员及勘验人员从文春福使用的电话、平板电脑提取的电子文件,等。 针对所谓“公诉机关”的莫须有指控,文春福与罗白秀认为自己是个人修炼法轮功,只是为了祛病健身。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自己的行为不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罗白秀律师郭海跃指出,“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形不成完整的证据链,没有其它证据,仅凭罗白秀的供述不能证明其有罪。同时指出“云南省公安厅反邪教处邪教宣传品认定书”违法,该《认定书》没有相关的资质证明和认定人的签字,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个人持有、阅读、浏览法轮功内容不为罪。罗白秀没有破坏法律实施的行为,称法轮功为“邪教组织”无法律依据。罗白秀修炼法轮功是公民的信仰自由。罗白秀不构成破坏法律实施罪,应宣告无罪。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一日,寻甸县法院非法判文春福四年,勒索罚金五千元,刑期自二零一五年九月五日至二零一九年九月四日止;非法判罗白秀三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三千元,刑期自二零一五年九月五日起至二零一九年三月四日止,并没收二人私人物品。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日罗白秀在看守所收到寻甸县法院对她非法判刑三年半的判决书。第三天,罗白秀提起上诉,要求撤销非法判决,宣告自己无罪。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一日,寻甸县法院非法判文春福四年,勒索罚金五千元,罗白秀三年六个月,罚金三千元,俩人不服判决,向昆明市中级法院上诉。同年八月,文春福收到了昆明市中院(2016)云01刑终字第339号刑事判决书,维持邪恶的原判。审判长杨国晖,代理审判员高雁海、张冲开,书记员熊灿,裁定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拿到裁定书后,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文春福被送到云南省第一监狱,罗白秀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罗白秀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监狱也不让她说话,不让讲法轮功真相。罗白秀常被犯人刁难摔跤,不能自由买日用品等等。 罗白秀曾被铐住手脚,关禁闭七天。警察不让睡觉,只让她坐着,她没有被子。 罗白秀绝食反迫害,七天不吃不喝。狱警指使烦人用辣椒水喷她的眼睛,旁边的人都呛得受不了。 二零一九年三月四日,罗白秀离开监狱。 目前(二零二一年十一月)罗白秀又被绑架,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遭酷刑折磨,云南玉溪市江川县53岁的法轮功学员罗白秀被秘密绑架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她因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被看守所警察强迫穿“紧束衣”约束身体自由活动已达一年多,人身遭受极大伤害。
迫害类型:
骚扰;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发布逮捕令;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打骂;
非法劳教;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手铐/脚镣;
嘴塞肮脏物品(如擦脚毛巾,臭袜子,卫生纸等);
摧残性灌食;
关禁闭;
剥夺睡眠;
抄家;
非法审讯;
坐板;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注射不明毒针;
强行施药;
毒打/殴打;
约束衣;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罗白秀在昆明看守所被强迫穿“紧束衣”一年多
云南昆明市法轮功学员罗白秀两遭冤狱共六年半
被非法判刑四年-云南省文春福被无理扣发养老金
昆明罗白秀上诉-法官称“案件由上面定”
赠送资料-昆明市文春福、罗白秀被非法判刑
云南法轮功学员罗白秀、文春福遭迫害近况
2015年云南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
相关单位及个人:
迫害罗白秀的有关部门和人员
昆明市看守所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龙村303号
邮政编码:650233
电话:0871-68159043,0871-68159033
昆明市看守所所长,高春云,警号055616
昆明市看守所副所长,吕正刚,警号009804
昆明市看守所综合科,付有昌,警号009350
昆明市看守所综合科,张高昆,警号009790
昆明市看守所特邀监督员,全丹,13888190101
昆明市看守所特邀监督员,张海夫,13518767930
昆明市看守所特邀监督员,王传发,13888809865
昆明市看守所特邀监督员,陈消,13669711153
昆明市看守所特邀监督员,刘潘军,13769161406
玉溪市江川县610不法人员
玉溪市江川县公安局
倘甸二区公安分局
公安分局局长:蒋天喜
副局长:周慰
昆明市东川分局
国保大队:15887151768
大队长 温阳【追查】13908808993 87162120177
原队长 徐永林【追查】13700605296
马健琨:13888482717
陈 明:13708463283
王 芳:13700606682
陈光林【追查】13888037699
张开礼【追查】15887151768
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
局长 李建华:13908806308
副局长 王会云:13908807891(管迫害)
副局长 王晓辉【追查】13908806901
副局长 刘波:13908807943
寻甸县检察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凤梧路125号
检察员:彭朝柱 电话:15887813287,
寻甸县法院地址:寻甸县仁德街道办凤梧路86号,邮编655200
法官:郑 红电话:0871-62657394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红土地镇花沟村委会副主任王正四,村民潘云柱、蒋周梅
寻甸县检察院:
地址:云南昆明寻甸县仁德街凤梧路125号
电话:0871-2662000
检察长李勇
副检察长:合成刚、谢勇、李志荣、范丽琼、张景安、丁建勇
纪检组长杨彩荣
申诉检察科:李谷花、李乔玉、王志存、李林芳
案件管理办公室:张开宝、王世杰、铁朝芸
寻甸县法院
地址:仁德镇凤梧路86号
院长曹军
刑一庭:舒迎东(本案主审)梁军、章云江
刑二庭:舒应亮、张彦、王琼芬
立案庭:艾国兰、钱正洪
审监庭:杨朝丽、王云光、罗连友
昆明市中级法院: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485号,邮编650228
电话:0871-64160811
院长罗朝峰64610819
副院长周传彪长64613958
副院长袁学红64615306
副院长安静64096503
副院长董林64617222
政治部主任夏静良64619326
刑一庭:张军64096525
寻甸县检察院:
地址:云南昆明寻甸县仁德街凤梧路125号
电话:0871-2662000
检察长李勇
副检察长:合成刚、谢勇、李志荣、范丽琼、张景安、丁建勇
申诉检察科:李谷花、李乔玉、王志存、李林芳
寻甸县法院:
地址:仁德镇凤梧路86号
院长曹军
立案庭:艾国兰、钱正洪
审监庭:杨朝丽、王云光、罗连友
刑一庭:舒迎东、梁军、章云江
刑二庭:舒应亮、王琼芬、张彦
责任单位及恶人:
玉溪市610办公室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昆明市第一看守所
昆明市看守所
寻甸县检察院
寻甸县法院
:
何薇,
舒应亮,
张彦,
王琼芬
通海县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1年11月26日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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