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成花
简介:
张成花(Zhang,Chenghua),
女 ,
77岁 ,
黑龙江密山市法轮功学员,牡丹江农垦管理局八五一一农场粮油公司退休工人,家住密山市福隆小区,一九九九年七月修炼法轮大法。一九九九年九月,农场书记李利,把整个农场炼法轮功的人都找来,逼迫他们放弃信仰。农场农工张成花老人不肯放弃,李利和公安分局肖志忠强行勒索她儿子五千元“保证金”,又派了两个警察在她家门口看着她。几天后,农场党委书记李利又找她,让她签字、“保证”,老人不签。李利就逼她姑爷签名,才算了事。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初,张成花老人为维护大法的尊严,走上了天安门广场,要为大法说句公道话:法轮大法是正法,谁破坏大法就是犯罪。可老人在北京被农场领导李利和公安局的警察赵舟抓回来后,直接关进了农垦局北山看守所半个月后,才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五日,李利和肖志忠又来逼问还炼不炼了,老人不屈的回答:法轮功教人做好人,为什么不让我们炼?不说信仰自由吗?我有病时你能替我遭罪吗?李利被问的无话可说,就利用手中的权力,再次把老人抓进看守所,非法关了两个多月才放回家。 同年十二月份,老人因送法轮功真相资料,再次被绑架关押进看守所。二零零一年初,被送到哈尔滨万家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回家后,李利等人再次派两个警察每天在她家门口监视她的出入,并且说你被劳教过,不给开工资。老人说我不是罪犯,你这样做是违法的。由于张成花不断的索要工资,二零零二年的一天,公安局610头目肖志忠说:你不是要工资吗?我领你去。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三日上午,密山市四名法轮功学员在三梭通乡宁安村讲真相时被绑架,张成花老人当晚回家,其他三人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一日上午九点左右,张成花老人在街上,密山市国保大队副大队长玉海颖突然从后面把她抱住,然后就开始翻张成花的兜,将兜中的真相资料和真相币(五十元)一起搜走,拽着要到张成花家中唠唠。张成花不走,玉海颖就打电话叫来一辆车,来了小李、小习等四人,把张成花拽上车拉回家,进屋就开始翻,犄角旮旯都翻个遍,把翻到的小册子等放在地中间拍照,又打电话叫来四个警察在楼道里站着。 张成花老人被强制带到密山市第一派出所。第一个人来问张成花时,她什么也没说。李刚又来问这些东西是从哪来的?张成花说不能告诉你。国保大队长李金林问张成花,也没问出啥,就气急败坏的走了。下午,张成花的孙子、孙女到公安局要人,签了“监视居住”后就放回家了。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上午,国保中队长李刚带了三人,没着装,谎称燃气管道人员,并带着录像机,强行把老人拉到密山法院。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下午,张成花再被密山国保人员绑架,直接送到鸡西看守所。密山法院下达非法判决书,声称密山市公安局侦查员在其家中搜查法轮功宣传品八百三十四份,以所谓“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冤判七十七岁善良老人张成花一年刑期,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上午八时,鸡西市密山市七十七岁的老太太张成花刚出家门不远,就被从黑色轿车下来的几个人劫持。中午吃饭时,老人没回家,家人找不到人,很着急。到了下午四点左右,家人才接到鸡西看守所的电话,告知老人被非法判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据悉,张成花是被密山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先被劫持到法院,后又被劫持到鸡西看守所。 张成花家人都很气愤,决定去鸡西要求放人。三月二十九日,家属到鸡西看守所,接待的人倒还好,有人告诉家人说,下周二来见人,并告知本人放弃上诉权(资料记)。 家人已经聘请了当地律师,上诉到鸡西市中级法院。但是律师与法院合谋,多次欺骗家人。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九日下午,家人去中级法院打了多个电话,终于有一个人接了电话,不报姓名,谎称案件还没有到达中级法院。 二十日,家人先去看守所,得知中级法院的人已经去见过张成花了。随后家人又去中级法院,见到刑庭的杨宗远,要求家人代理辩护,杨宗远同意并且要家人的辩护词,还说可能不开庭。 二十一日,家人和当地律师一起先去看守所,让律师进去会见张成花,把家人要代理辩护的委托书开出来,律师出来说张成花不用她代理,估计律师可能还是要给张成花做有罪辩护,所以张成花不用她辩护了。随后家人和律师又去中级法院,见到一个叫杨宗远的人,律师进去,却不叫家人进去。家人愤而辞退律师,律师提出只退二千元。家人和亲友向杨宗远提出自己给张成花辩护,杨宗远同意并且要家人回去开身份证明、委托书,二十五日把辩护词交来,家人说时间太紧了,要求二十七日提交辩护词,杨宗远同意了。 家人回来找到当地派出所开身份证明,派出所说身份证就是公安部发的最好的身份证明,还要什么身份证明啊?不给开。 二十七日下午,家人在鸡西花一千三百元找了一个律师,先去看守所会见张成花,让她在家人的辩护委托书上签了字,然后按照约定去中级法院提交辩护意见等材料,一直等到快下午四点也没有见到法院的人,最后只好把辩护意见留在门厅的守卫那里。二十九、三十和一号法院放假三天。 五月二日,中级法院给家人打电话,通知二日去法院一趟,家人有事没有时间去。当三日家人到达法院时,杨宗远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判决书和收到人签字表,让家人签字领取判决书,并说,因为家人已经是辩护人了,所以才给一份判决书,不然的话判决书是不给家人的。 判决书上面的判决时间是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维持一审的枉法判决。一个亲友向杨宗远询问:我们不明白张成花为什么犯法,怎么犯法的?通过学习法律,发现她没有犯法,是一审法院枉法裁定。杨宗远不耐烦的阻止亲友继续说话。亲友询问,如果我们不服你们的判决怎么办?杨宗远说可以去立案庭申诉。亲友询问可以申诉几次,杨宗远说可以申诉一次。回来查阅法律文件,发现申诉没有次数限制,只要问题没有解决,可以一直申诉。 因为张成花在看守所的身体一直不太好,下午家人打电话给看守所询问,看守所称对她很照顾,并且说早就知道判决结果了。 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八五一一农场的法轮功学员张成花,七十多岁的老人,因为她在向世人讲法轮功真相被非法判一年,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的八监区(原十一监区)十组。 黑龙江省密山市8511农场法轮功学员张成花一年冤狱期满,于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下午到家。 黑龙江农垦总局牡丹江农垦分局密山8511农场预谋对法轮功学员张成花经济迫害,二零二零年八月五日,8511农场社保财务人员岳凯江,给张成花的小女儿打电话,要扣发张成花在非法刑期的工资,准备在8月14日上报。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八日下午1点多,有一男一女两位身穿棉服的年轻人到张成花家骚扰。 经过多年无休止的迫害,张成花承受的是巨大的精神与身体的摧残与折磨,为了要回养老金,更是为自己讨回公道,她身心疲惫地奔走于各个相关部门:有的人生出怜悯,表示关注;有的不屑一顾;有的无礼蛮横地推脱,一直未予解决。最后她终于倒下了,于二零二一年十月上旬含冤离世。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逼迫放弃信仰;
勒索钱财;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监视/跟踪;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抄家;
非法判刑;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长期受迫害-黑龙江密山市张成花老人离世
2020年黑龙江密山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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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信息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47373.html#1751212443
黑龙江密山市被绑架的4名法轮功学员两人遭非法拘留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张成花的单位及人员:
密山市法院审判长:张莹
密山市法院陪审员:栾鹏、房颖
密山市法院书记员:邵枫
密山市检察院检察员:董明
黑龙江省密山市国保大队:
大队长李金林0467-5210737 宅5225316、13946802222
副大队长玉海颖0467-5220366 宅0467-5232555、13836516222
副大队长贾德军5286012 宅5211555、13836557555
中队长李刚0467-5220366-2059、13946806333宅0467-5229088
责任单位及恶人:
哈尔滨万家劳教所
牡丹江市公安局
:
赵舟
密山市公安局
:
玉海颖,
李刚,
李金林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密山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鸡西看守所
密山法院
8511农场公安局
:
肖志忠
鸡西市中级法院
:
杨宗远
密山市第一派出所
裴德医院门诊部
:
李利
牡丹江农垦管理局北山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1年12月9日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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