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瑞玲
简介:
张瑞玲(Zhang,Ruiling),
女 ,
50岁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法轮功学员张瑞玲一家人在异地做生意,住在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丽(音)华招待所。 二零一六年三月五日中午,张瑞玲和丈夫高贯臣、儿子高古月(22岁)一家三口被易门县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巡特警大队警察吴正坤、陈涛、李绍波、汤艳勇、杨志成等人)所谓的理由是在摄像里面看到他们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目前丈夫被放回,儿子高古月被非法关押在易门县看守所,张瑞玲被非法关押在玉溪市看守所。 三月六日下午,国保警察孙云健(副大队长)等人到易门县丽华宾馆张瑞玲的住处,掠走了法轮大法书籍、真相书刊等物品,并劫持了张瑞玲的丈夫高贯臣,在国保大队做过讯问笔录后放回,高古月被非法关押到易门县看守所刑事拘留。 三月七日和十四日中午,张瑞玲的丈夫高贯臣又被叫到易门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作笔录。 四月十二日,张瑞玲被非法逮捕,儿子高古月被取保候审释放。办案人为易门县公安局国保警察孙云健、孙大洲、马成方、普天行、张磊等,办案部门负责人:普明。 二零一六年五月三日,构陷张瑞玲、高古月的卷宗被移送到易门县检察院,检察院责任人为陈璐、何燃等。非法批捕后,大概在八月末,家人请的律师才知道,八月五日,案件移交易门县法院。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下午,易门县法院在玉溪市中级法院非法庭审张瑞玲。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易门县法院李江红(审判长)、杨希宏(审判员)、李加坤(陪审员)、魏丹(书记员)到玉溪市红塔区看守所宣读非法判刑结果,张瑞玲女士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并处罚金五千元,刑期自二零一六年三月七日至二零一九年九月六日。 张瑞玲代理律师黎律师已申诉到云南省玉溪市中级法院。张瑞玲仍被非法关押在玉溪市红塔区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九月五日,张瑞玲冤狱期满出狱回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迫害亲属;
非法判刑;
非法拘留;
非法审判;
非法批捕;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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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佳木斯市桦南县张瑞玲和儿子在云南被绑架的责任人
张瑞玲和儿子在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被绑架
相关单位及个人:
责任单位、检察院和法院信息:
易门县公安局电话:0877-4863206,4863705,4863746, 4862013
地址:云南省易门县东环路
邮政编码:651100
易门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杨兴龙(负责民族宗教、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等;联系县委政法委(社管综治办)、县委防范和处理×教问题办公
室(县防范和处理×教问题办公室等)
易门县公安局局长:王跃华
易门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杞林昌
易门县公安局纪委书记:冯子坤
易门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何秉诚
易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监管民警:赵勇
易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长:武显奎
易门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杨万新
易门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许晓坤
易门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张振学
易门县公安局副局长:金贵荣
易门县公安局副局长:刘宏涛
易门县公安局副局长:冯伟
易门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副主任:高正凤
易门县公安局科员:耿万权
易门县公安局科员:杨楸海
易门县公安局科员:孙诗景
易门县看守所长:吴伟
易门县检察院
地址:云南省易门县易兴路786号
电 话:0877-4863186邮政编码:651100易门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瞿伟易门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政工科长:姚荣辉易门县检察院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张丽斌易门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许增平易门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建明易门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雪荃易门县法院地址:云南省易 门县西环路482号电话:0877-4861487邮政编码:651100易门县法院法官名录1 洪家敬 男 院长2 史 丽 女 副院长
3 陈登禄 男 副院长
4 杨建明 男 副院长
5 潘如生 男 纪检组长
6 施燕忠 男 政治处主任
7 拔跃云 男 执行局长
8 杜周平 男 行政庭庭长
9 刘永华 男 刑庭庭长
10 罗天鹏 男 民一庭庭长
11 郭成仁 男 民二庭庭长
12 夏寿昌 男 立案庭庭长
13 刘桂仙 女 审监庭庭长
14 杨东荣 男 少年庭庭长
15 宋国强 男 执行局副局长
16 李江红 男 龙泉法庭庭长
17 王儒鸿 男 柏树法庭庭长
18 杞得权 男 浦贝法庭庭长
19 李生忠 男 监察室主任
20 张 蕊 女 办公室主任
21 马亚伟 男 书记员管理处主任
22 杨存红 女 审判员
23 郭晓玫 女 审判员
24 李昱萱 女 审判员
25 乐应芝 女 审判员
26 周继兴 男 审判员
27 乐应飞 男 审判员
28 李晓燕 女 审判员
29 田绍武 男 审判员
30 侯 云 男 审判员
31 吴丹丹 女 审判员
32 杨 敏 女 审判员
33 杨航颖 女 审判员
34 顾绍云 男 审判员
35 徐亚利 女 审判员
36 杨希宏 男 审判员
参与迫害人员补充构陷人:贺常林;电话:15187796512单位:易门县政府,现住址:玉溪市易门县龙泉街道办南华街256号;
玉溪市易门县公安局特警大队积极参与追踪绑架人员:
吴正坤(男;37岁)警号:029007;
陈涛;(男26岁)电话15108786917
李绍波;13529768080 汤艳勇、杨志成。
办案单位:玉溪市易门县公安国保大队0877-4862014办案人:孙云健;(警号:028865)孙大洲、马成方、普天行、张磊;办案部门负责人:普明其他人员:柳玉德;15987709678课增华;13887780191
张艳;13887762758
杨卫珍;18988483035(所谓证人)
责任单位及恶人:
红塔区看守所
易门县公安局
:
普明,
李绍波,
吴正坤,
陈涛,
汤艳勇,
杨志成,
孙云健,
孙大洲,
马成方,
普天行,
张磊
玉溪市中级法院
玉溪市看守所
易门县法院
:
魏丹,
李加坤,
李江红,
杨希宏
易门县检察院
:
陈璐,
何燃
更新日期: 2021年4月26日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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